中新網香港12月12日消息:香港金融管理局11日決定放寬對在港外資銀行的資產規模限制。
據悉,放寬資產規模限制后,境外銀行將與香港注冊銀行一樣,須遵守相同的總資產及客戶存款規模準則 。據此,所有銀行牌照申請人,無論是在香港或海外注冊成立,均須遵守一致的規模準則。
香港媒體報道說,本次調整是香港金融管理局在1999年公布的“銀行業改革方案”的一部分,旨在促進銀行業競爭并同時鞏固銀行體系的安全與穩健。
香港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恒表示,有關建議會進一步開放香港的銀行業,讓更多香港及國際機構能夠以持牌銀行的形式參與香港金融市場,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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