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2001年11月29日消息 上海黃金交易所昨日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內開始模擬運行,這表明我國黃金市場正式由“統購統派”的計劃管理模式向市場化過渡。
據介紹,上海黃金交易所的業務范圍包括在指定場所組織黃金等貴金屬的交易、結算、寄售、交割、實物抵押以及信息、咨詢、培訓等相關服務,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和監管。交易所實行會員制,會員為黃金生產企業、用金企業、商業銀行、人民銀行或人民銀行
指定的單位。
上海黃金交易所報價以克為單位,報價最小金額為分,黃金規格為1公斤、3公斤、12.5公斤三種,初期允許非標準規格入庫,以后逐步實行規格標準化。標準化交易最小交易單位為1公斤,最小交割量為3公斤,交易所以99.99%、12.5公斤為基準報價條塊,其它成色、條塊采用開貼水的辦法。
上海黃金交易所開業初期實行全額資金(黃金)實盤交易制度,買方交易前必須將資金全額存入交易所指定的帳戶,賣方交易前必須將黃金存入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倉庫托管。為便于對會員單位交易員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在交易所建立初期提供會員單位交易席位,進行場中集中交易,待市場成熟運行后,逐步向無形市場過渡。資金結算與實物交割一般采用T十2的方式,邊遠地區實行T十3的方式,會員與交易所一級清算。為保證交易的活躍,發揮商業銀行在交易所的主要會員和做市商的作用,上海黃金交易所將允許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作為交易所的會員進行黃金自營和代理業務,并給予黃金業務量最大的部分商業銀行黃金進出口權,允許其根據國內市場交易頭寸需要轉移價格風險。
為更好地滿足黃金體制改革后部分中小礦山企業在新老體制過渡期間的需求,交易所設立競拍機制,對部分非標準金等產品定期進行市場競拍。同時,在運行三個月內,人民銀行通過現有的渠道繼續收購,保證銷售環節的暢通。三個月后,逐步取消競拍,人民銀行也將停止收購,中小礦山企業可通過尋找代理商或合作者的方式入市進行標準化交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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