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日電 近日,北京國航的楊寧貪污挪用巨額公款案引起了人們的關注,這起案件暴露出的是國有企業財物及管理制度的漏洞以及監督的無力。稻草人一樣的國有企業財務制度使職務犯罪越來越多。
據統計,去年以來至今年九月,北京市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的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七百六十一件,其中發生在國有企業的就達五百四十四件。
《北京青年報》披露這起國航“碩鼠”案后,發表社論認為,國企里的“職務之便”實在太多,也實在太便利了。楊寧任中國國航財務處成本科副科長期間,采用假發票、假憑證平帳這種簡單的手段,就貪污挪用公款二千六百二十八萬元人民幣。
檢察機關分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企業正處于一個特殊的轉型階段,政府部門對企業的行政監督已經大幅度淡出。行政主管部門權力下放,有的監管部門用計劃經濟管理辦法監管市場經濟的運行,使國有企業自主權缺乏有效的監督。
與此同時,現代企業制度又沒能很好的成型,職工代表大會成了擺設,對手握實權的各級領導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在不少企業里基本都是領導一個人說了算,這也是國有企業案件高發的重要原因。據北京市檢察機關日前公布的十六件二000年以來查辦的大案要案中,百分之八十一為國有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
《北京青年報》的這篇社論提醒道,在市場經濟的時代里,沒有制度的保障,只靠董事長們的覺悟,是根本無法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的。要想不讓國有企業的錢流入個別蛀蟲的小金庫,首要任務就是搬走財務“稻草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形成嚴密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最大幅度減少“職務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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