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張穎)國家計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林志遠提出,為了迎接加入WTO的挑戰,中國的大商業銀行正在積極改革和調整,大批中小銀行也在期待新的發展機遇,他們迫切需要存款保險的服務來提高信譽,尋求發展。因此,成立銀行存款保險公司,在當前尤其顯得必要。
林志遠認為,對于中國的金融體系來說,成立銀行存款保險公司除了加強金融監管以
降低金融風險以外,還可以為銀行業的改革和發展創造條件,加快同國際接軌的步伐。第一,存款保險可以為大銀行的調整改革和提高國際競爭力創造條件;第二,可以彌補中小銀行發展存在信譽不足的缺陷,為銀行業的對內開放和發展民間機構創造條件;第三,減少銀行機構破產倒閉可能給財政造成的負擔,加快銀行機構清理整頓的步伐。
林志遠指出,1997-1998年,中國受亞洲金融危機影響,加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的措施不力,結果引起個別銀行機構發生存款擠兌,最終以國有大銀行拿出錢來實行銀行兼并才解決問題。從此,一些中小銀行開始面對存款搬家存入大銀行和存款資金來源不足的問題。
林志遠分析說,中國正在逐漸向外資銀行開放人民幣市場,加入WTO之后,開放度還要迅速提高,為此,大銀行正在積極推進管理體制的改革,收縮機構和投資戰線,他們想要關閉或者出售的分支機構,因為害怕存款擠兌和存款流失而不敢關。
外國銀行都是私人資本或者民間股份銀行,中國市場向它們開放卻繼續禁止本國私人資本進入,是很難長期讓人接受的。由于中國民間的私人資本缺乏銀行信譽。如果銀行存款能夠參加保險,這些問題,就可望獲得一個顯著的緩解。
針對“甩包袱”的思想,林志遠指出,國有大銀行一直認為成立存款保險公司是財政甩包袱,是讓大銀行出錢來解決小銀行的問題。但在今后高度競爭的金融市場中,大銀行和小銀行的生存不僅有競爭,而且還有一個市場互補的關系,大銀行把錢批發借給小銀行,讓小銀行去進行地方市場的小規模投資,比自己直接進行或者設立一個鞭長莫及的分支機構進行遠距離的投資管理所承擔的風險成本和經營成本肯定都要小得多。因此小銀行的發展,有利于大銀行在調整改革之后,仍然可以分享地方市場的利益。如果受到外部金融危機沖擊,銀行業的問題首先會在小銀行暴露出來,如果沒有小銀行的緩沖,外部的沖擊會直接落在大銀行的身上。
大銀行現在感到自己很安全,原因是所有虧損都可以向財政甩包袱。但是銀行業的改革開放形勢,是國家財政要逐漸退出銀行,對大銀行和小銀行一視同仁,同等對待外國人開辦的銀行和中國人開辦的銀行,因此大銀行同樣會有存款的風險,所以同樣需要存款保險。
組建銀行存款保險公司,最大的障礙是什么?林志遠認為,舉辦存款保險,組建銀行存款保險公司,真正的困難還在于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缺乏。存款保險公司的核心技術是一套有效的風險預測指標體系,分析、防范和控制銀行風險的一套辦法,保費計算和風險理賠標準,以及防范銀行道德風險的技術手段等。核心的技術不解決,商業原則無法貫徹,保險公司就會流于形式,變成只會收費花錢的新的官僚機構。
《國際金融報》(2001年11月07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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