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澳門10月31日電 記者王榮久報道:澳門人一直關心的《規范娛樂場幸運博彩的公開競投、批給合同以及參與競投公司和承批公司的資格和財力要件》行政法規,即通常說的競投法規,今日正式公布并生效。據此,行政長官何厚鏵批示設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首次公開競投委員會”,成員由8名官員組成,其中包括澳門特區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除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外,余者均為現時博彩工作小組成員。
據悉,競投委員會將分別就決定是否接納標書、對參與投標公司繳納的擔保金金額、審查競投者的資格是否合適等事宜提出意見,并負責競投公司磋商及咨詢,回應及解釋投標公司提出的要求和詢問。委員會綜合評審后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書。為履行職責,競投委員會有權查閱有關實體提交的一切文件、資訊及資料,競投者須同委員會合作。
另外,行政長官還作出另一個批示,規定將來的承批公司須繳納作為獲批給娛樂場經營的回報的每年溢價金固定部分為3000萬澳門元。按照博彩法和競投法規規定,承批公司每年須繳納35%博彩稅,以及撥款支持公共基金會和支持發展城市建設、推廣旅游和提供社會保障。除了繳稅外,承批公司每年還須向政府繳納溢價金(即賭牌費)。溢價金分固定和浮動兩部分,浮動部分將按每一個承批公司獲準經營的娛樂場數目、博彩桌數目、博彩方式和娛樂場所在地點等情況計算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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