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10月19日
新華社記者周建新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第九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將于10月20日至21日在上海舉行。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是亞太經合組織最高級別的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在各成員間輪流舉行,到目前
為止已舉行過8次。
第一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于1993年11月20日在美國西雅圖的布萊克島舉行。會議討論了21世紀亞太地區經濟展望、促進亞太經合組織內部及區域間的合作、以及有關機制和手段等3個議題,并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經濟展望聲明》。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在會上就促進亞太經合組織內部及區域間的合作提出5點建議。
第二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于1994年11月15日在印尼茂物舉行。會議通過的《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共同決心宣言》(簡稱《茂物宣言》),確立了在亞太地區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目標,提出發達成員和發展中成員分別不遲于2010年和2020年實現這一目標的時間表。江澤民主席在會上對亞太經濟合作的未來提出了5項原則建議。
第三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于1995年11月19日在日本大阪舉行。會議討論和制定了旨在順利實現《茂物宣言》的行動方針,并為區域內的長期合作構筑框架。會議發表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行動宣言》(簡稱《大阪宣言》),通過了實施貿易投資自由化和開展經濟技術合作的《大阪行動議程》。江澤民主席在會上闡述了中國關于亞太經濟合作的5點主張。
第四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于1996年11月25日在菲律賓蘇比克舉行。會議的主要議題是落實根據亞太經合組織貿易和投資自由化時間表所制定的單邊行動計劃和集體行動計劃,討論加強成員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問題。會議通過了《馬尼拉行動計劃》、《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從憧憬到行動》以及《亞太經合組織經濟技術合作原則框架宣言》。會議還首次確認了中國倡導的以自主自愿、協商一致為特點的“亞太經合組織合作方式”。江澤民主席在會上就經濟技術合作問題發表了幾點意見。
第五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于1997年11月25日在加拿大溫哥華舉行。會議討論了貿易投資自由化、經濟技術合作以及東南亞發生的金融危機等問題。會議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聯系大家庭》。江澤民主席就加強亞太地區經濟技術合作提出4點意見,并建議制定《走向21世紀的科技產業合作議程》。
第六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于1998年11月18日在馬來西亞的吉隆坡舉行。會議的主要議題包括克服金融危機、恢復經濟增長、改善國際金融體制、推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加強經濟和科技合作等。會議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加強增長的基礎》、《走向21世紀的亞太經合組織科技產業合作議程》和《吉隆坡技能開發行動計劃》等重要文件。江澤民主席就促進國際金融穩定發展和推動建立國際金融新秩序提出了3點主張。
第七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于1999年9月13日在新西蘭奧克蘭舉行。會議就進一步推進亞太地區經濟合作、亞太經合組織如何為即將啟動的新一輪全球貿易談判作貢獻以及亞太經合組織的未來走向等問題展開了討論。會議最后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奧克蘭挑戰》,并批準了《亞太經合組織加強競爭和法規改革的原則》和《婦女融入亞太經合組織框架》等文件。
第八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于2000年11月16日在文萊首都斯里巴加灣舉行。會議主要討論了經濟全球化、新經濟、次區域合作、經濟技術合作、人力資源開發和石油價格等問題。會議最后通過了《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宣言:造福社會》和《新經濟行動議程》。江澤民主席以2001年會議東道主的身份在會上就世界和亞太地區經濟形勢、經濟全球化、新經濟、亞太經合組織的作用、人力資源開發等問題發表了看法和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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