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副司長易綱表示,我國不但缺乏金融產品上的創新,更缺乏金融制度上的創新,下一步金融改革一定要發展股份制,創造有利于金融創新的激勵制度。
在“北京朝陽國際商務節———金融論壇”發言時,易綱說,很多人認為金融創新是產品的創新,但事實上金融創新的含義要豐富得多,產品創新的背后實際上是制度的創新。
1997年以來銀行服務的創新主要可以歸結為兩類:一是在銀行賬戶上、支付上提供便利;二是最近幾年發展的住房貸款、購車貸款等消費信貸,但這些都不是我國自己的創新,只是對國外的模仿。
他認為,加入WTO后,我國金融業要想有自己的創新,關鍵要改革機制,無論是國有商業銀行、證券公司還是保險公司,都需要改變現有產權制度,因此,下一步的金融改革一定要朝著股份制方向前進。發展股份制的資金可來自國外戰略投資者,可來自國內民營戰略投資者,也可來自我國的資本市場,只要這三個資金來源注入到我國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就會使現有的制度和公司治理結構發生較大變化。而這些改變最終會落實到激勵制度上,從而使創新的人有自己的價值。
易鋼表示,競爭創新的最后落腳點其實是人才的競爭。但我國目前對于人才是按平均產出支付,而國外對人才是按邊際產出支付。因此,在進入WTO后,如果不改變現有激勵制度,將對我國的金融業產生災難性影響。《市場報》(2001年10月11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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