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葉鵬
提到噴施寶,人們馬上會聯想起王祥林。那么李勇又是何許人也?
2001年8月20日上午10時半,日本集富果第二、第三投資基金(下簡稱JAFCO)的授權代表、北京君合律師事務所王亞東律師在與廣西噴施寶公司達成和解的協議上簽完字后,對王
祥林說:“李勇是我遇到的最高明的談判對手,我尊重他,他在噴施寶,是你的福氣。”作為日本國的法律事務代表,王亞東能說出這種話來,可見李勇的份量。
事實上,噴施寶與JAFCO的雙輸局面,是在李勇的一手策劃下,才奮力推進到和解的通道上。作為噴施寶公司此次事件的全權談判代表,李勇在9月18日接受了本刊的獨家專訪。
噴施寶公司首付JAFCO135萬美金
《新財經》:最近,媒體不斷地報道,噴施寶公司與JAFCO達成了和解,請李總談談這方面的情況。
李勇:我們與JAFCO在8月20日正式簽訂協議書。以前的協議已經終止,一切將按新協議執行。新協議總的框架是JAFCO退出寶時公司的股份,原來的那部分資金轉成債權。他們購股用了600萬美金,轉成債權遠遠達不到這個數額。首期我們要付135萬美金,然后在第六年底和第八年底付完應該付的款項。
協議沒有牽涉到其它問題,包括雙方為什么不合作的原因。現在對于雙方來說,積極推進的就是按正常的方式把新簽的協議執行好。
《新財經》:你們現在的感受如何?
李勇:在協議簽署當天,JAFCO就向廣西高院遞交了撤訴申請。在這之前,JAFCO也曾兩次提出推遲開庭。JAFCO的代表說的非常清楚,他們不愿意開庭,不希望在法庭上去討論兩個股東之間的商業問題。
9月14日,我們拿到了法院的正式裁定書和財產解封。現在感到非常輕松,沒有了一些亂七八糟的雜事束縛,我們可以認認真真地去考慮,噴施寶公司下一步如何發展,企業怎樣去經營。總之,可以去正常做事了。
《新財經》:你們周圍的人反應如何呢?
李勇:所有人的反應都是意外。在協議正式簽字以后,很多知道這件事的人,參與這件事的人,都用這樣一句話來表明自己的態度:沒想到,不可能。大多數的人以當初的判斷,加上媒體的渲染,呂少蘭等人的刻意造勢,法院即將開庭的這種態勢,大家都覺得,訴訟是不可避免的了。
在和JAFCO談判過程中,他們也表示,沒想到我們之間這么快就進入了實質性的階段。只經過兩三輪的談判,就把協議基本上確定下來了。也就是說,在這之前,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這件事是不可緩和的。談判根本沒有成功的可能性。
JAFCO談判代表的一句話,了結了以前的恩恩怨怨
《新財經》:這次談判的代表是日方直接委派的?
李勇:是的。這件事在你們今年5月8日來北海采訪的時候,就已經有眉目了。你的第一次報道中曾提到,我們通過全國工商聯向日本總商會提交了一個報告。日方在收到了商會轉來的報告才知道,噴施寶公司一直是有和談愿望的,并沒有想把這件事賴掉,這和他們以前所聽到的消息完全不一樣。于是他們才通過日本野村的高層渠道直接過來。談判代表來的時候,直接了當地說,我們不是呂少蘭的代表,我們是JAFCO的代表,是高于呂少蘭幾個層次的代表。他們委托了日本國在中國的法律事務代表北京君和律師事務所來處理這件事,足見JAFCO方面對這件事的重視。
之所以采取這樣的措施,是因為發現通過呂少蘭,已經不可能把我們的意愿轉達給JAFCO。后來兩家股東一見面,才發現商業的事情通過商業的辦法就可以解決,事情很簡單。大家并沒有根本的利害沖突,誰也不想致誰于死地,于是事情就找到了合理的解決辦法。
在談判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談到以前。JAFCO的代表用了一個非常明確的說法,就是JAFCO先前處理這個問題的人員,用了非常不妥當的方法去處理,所以造成了這個結果,原本應該不致于發展到現在的地步。可以說,JAFCO的代表用這樣一句話,把以前的恩恩怨怨了結了。
王惟尊事件和雙方股東沒有任何關系
《新財經》:王惟尊曾被媒體炒作為事件的主角,這次談判對他的事怎樣看?
李勇:在談判中,我們直接了當地說清楚了,王惟尊事件以及其他事件,和我們雙方股東之間沒有任何關系。JAFCO并沒有要求王惟尊做什么,王惟尊也沒有為JAFCO做什么。至于呂少蘭所經手的其他的事情,JAFCO的上層并不知道。現在需要解決的只是JAFCO與噴施寶之間的事。
其實JAFCO說得也很明白,呂少蘭只是個項目的管理人員,她所做的一些事情超越了權限。
這件事情也出現了一些插曲,我們在廣州談判的消息被透露出來后,《財經時報》的記者做了報道。記者問我們談判是不是以王惟尊的釋放為先決條件,我說沒有。我們在談判中,完全不談王惟尊事件,因為他不是我們雙方股東之間的事情。我問她,你怎么會提出這個問題?她說,是翟明磊告訴她的,JAFCO認為這是先決條件。當記者如實把我的話報道出來后,據說JAFCO,尤其是談判代表的電話鈴聲一直響個不停,一致譴責JAFCO背信棄義,怎么不以釋放王惟尊和解決王惟尊事件為先決條件?我們很不好理解這件事情,他們怎么會要求JAFCO這樣做?他們認為王惟尊是為JAFCO辦事,所以野村就應該以王惟尊為條件來談。從心態上可以看出,王惟尊已經把他前一段的行為動機表達出來了。
和解的根本原因是雙方誰也沒騙誰
《新財經》:你能說說你們之間為什么能和解嗎?想來這也是大家都關心的問題。
李勇:第一,在當時發現有問題的時候,本來就是可以通過談判達成協議的,沒有必要去訴訟。第二條,我覺得,雙方都明白事情的狀態,這也是大家能夠迅速達成協議和解的基本原因。
我第一次看到和野村簽的合約時,我說,我感到這個合約其實相當不公平。王祥林當時也說了一句話,聽說澳大利亞有個投資商想投資,條件比野村優惠多了,要不要跟野村毀約,跟澳大利亞去合作。當時我說了一句話,野村是個很規范的公司,即便我們吃點虧,能跟它合作,對我們今后有好處。再說我們已經簽約了,對澳大利亞的公司不清楚,何必毀約去走一條不可預測的路呢?但是澳大利亞公司給我一個非常深刻的印象,投次商當時看完了報表,只問了一句話:你既然一年能賺7000多萬人民幣,還缺我4000多萬人民幣嗎?
所以,對于噴施寶,我們說了,真假不論,但是誰騙誰是沒有的。雙方共同的目標就是通過這種合作,把噴施寶的規模做大。
我后來詳細地看了JAFCO原來的整個設計操作安排,應該說他們的主要目標還是要在境外尋找更多的投資者來投資,主要目標并不是為了上市。他們也很清楚,合作以后最大的問題是把噴施寶做規范,把業績做起來。噴施寶的經營只是他們投資公司子公司的業績之一。這些東西不是當時外人所能詳細了解的,包括王祥林董事長也沒完全弄清楚。在JAFCO和噴施寶公司合作投資建議書里,對投資計劃做出了詳細分析。怎么樣吸引股東,怎么樣再注冊一個公司,他們分得很清楚。一個是制造業績的公司,一個是募集股東的公司,另外再做一個上市公司。因為并不急于把寶時公司和噴施寶公司上市,所以他們也知道,這些東西并不會影響今后的上市,不會形成欺詐。這一切,雙方都心知肚明。野村的律師用了這樣一句話概括這件事:大家還在運作中,就被“踢爆”了。
既然我們在運作過程中就被“踢爆”了,那么就干脆另起爐灶,很利索地把這件事情解決得了。
關于這件事,可以把它看成一個有趣的例子。就好像是一個家庭,先生送給妻子一個鉆石結婚戒指,做為永久恩愛的象征,這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不牽涉其他任何人。沒想到管家婆卻偏偏站出來說,這個戒指不是鉆石的,是玻璃的。于是女方就覺得很沒面子,就鬧著離婚,雙方因此而鬧得不可開交。
所以我們說,實際上是職業經理人不職業的操作,引出了很大麻煩。
外界所渲染的事,顯然與事實出入很大,媒體在這件事情上存在許多值得反思的地方。首先在報道的主體上就失誤了,報道的究竟是JAFCO,還是呂少蘭都沒弄清楚。而我所看到的JAFCO,就是和我們談判的群體,他們的意思是很明確的,迅速解決問題,該承擔的問題就承擔下來,這才是真實的JAFCO。至于以前媒體所報道的許多事,你假,我假,他假,并不是JAFCO說的,只是呂少蘭說的而已。
這件事其實很簡單,就是王祥林,一個農民企業家,勇敢地走向海外資本市場,去進行資本運作,去融資。所有看到這件事的人都應該為王祥林鼓掌,都應該鼓勵他,并且應該通過這件事的得失和結果,讓我們的政府、法律界、企業、職業經理人、新聞媒體,都從中悟出一些對中國發展有益的東西。王祥林是去進行一些新的嘗試,他這種精神在本質上是非常值得贊賞的。媒體本來應該通過總結分析,來幫助民營企業出謀劃策,把這件事情向積極的方向去推進。因為噴施寶的海外融資,起碼可以給別人一種借鑒,使其他民營企業家走得更好,這才是應該持有的一種基本態度。
職業經理人應該首先遵守職業守則
《新財經》:你在前面談到了職業經理人這種不職業的操作,具體指什么?
李勇:以前我沒有太注意“職業經理人”這個詞,因為王惟尊事件,我才比較多地去注意大家所討論的職業經理人問題,我覺得這個詞應該好好地去定義才對。
什么叫職業經理人?真正的職業經理人首先要有職業操守。以美國為例,律師是職業法律工作者,或者職業律師。他首先要遵守職業守則。作為我的律師,我告訴你,我殺了人。你可以勸我投案自首,但不能以我談話的內容去舉報,因為這是職業規范要求的。我是一個財務經濟師,當你的財務總監,你有違章的事情,我可以勸你,我可以不干,但是我不能舉報你,這是一個職業要求。可我們前一階段對王惟尊事件的報道,更多的討論是討論王惟尊憑良心辦事。職業經理人應該是按職業規范去辦事,還是憑良心去辦事?這是被反反復復所使用的一個詞。如果憑良心辦事,就不能稱為職業經理人。
我到噴施寶時,水麒麟剛剛跑,王惟尊還沒有被免職。當時我跟王祥林打了個賭,我說,如果王惟尊是職業經理人,最晚在明天應該向你辭職。如果他不提出辭職,他就不是職業經理人。我記得這件事情還被《中國企業家》雜志當作是一種笑話來說。就是王惟尊堅守職業道德,堅守職業良心,他為什么要辭職?李勇說這句話有什么道理?連包括《中國企業家》雜志這樣的刊物都這樣的認識,可見對職業經理人職業操守的認識有多大差距。
“職業”這個詞,我們沒有必要把他規范得過高。比如職業球員,他的職責就是踢球。我是A省出生的,但卻在B省球隊效力,有可能我的一腳就會把養我長大的A省球隊從甲A踢到甲B,這時我就不能講良心,因為我是為我的職業而工作。職業化大不大于良心?應該首先守法,還是守良心?這就是我們國家當前最要求選擇的理念。
為什么我們國家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職業經理人?因為還沒有對管理人員的這種管理操守和職業操守。比如說,在《公司法》里,還沒有對職業經理人非常清楚地規定,你必須要遵守什么。首先要遵守你的職業操守,然后才能講其他的東西。
和JAFCO的和解,使噴施寶走到了新起點
《新財經》:你現在對噴施寶公司的發展如何看?
李勇:通過這件事,我和王祥林董事長作了總結,這幾年噴施寶走入了一個怪圈。在銷售上沒有找到好的辦法,變成一種資金的極度缺乏。因為銷售量上不去,資金回不來。資金極度缺乏,又變成了對資金的極度需求,使公司極力去尋資。在找資金的過程中,又被輔導公司找資金的人勸進去。這幾年我們國家有這么一種氛圍,好像上市純粹就是為了圈錢。為了找錢而上市,把這變成一種生意去做。其實一個公司應該首先業績好,它要發展,業績上需要投資,通過融資渠道拿來錢,關鍵是要把它用到事業上去。融資只是一種輔助手段,用來支持我的事業的。可現在有人把找錢當作一種事業了。很多公司,編造虛假的項目,編造虛假的故事,就是為了找錢。找錢的目的性搞顛倒了。通過這件事,使噴施寶又回到正確的方向上來,作為企業,還是要踏踏實實地做企業。通過正常的企業銷售,來進行贏利。企業看到市場很好的時候,需要更大的投資,創造更大效益的時候,不可能單純靠產品銷售積累的方式,我還可以通過金融市場去找錢。但如果為了找錢而上市,上市也是為了找錢,就把企業的基本東西弄沒了。
《新財經》:噴施寶公司以后還融資不融資了?
李勇:噴施寶公司肯定還要融資,以目前噴施寶公司的財務狀況,滿足不了噴施寶公司的發展想法的。我們不僅僅想通過產品來賺錢,我們還想通過服務來賺錢。因為服務是今后整個世界的發展趨勢。我們中國目前就是沒有把服務賺錢這個最大的項目做開。我們所說的服務賺錢,就是我們的銷售網絡做得非常好了,來幫別人去做銷售。這個賣服務,要有個相當大的前期投資,能夠形成一個很有效率的銷售體系。
以后會把位置擺正,融來資了,還是為了發展我們的企業,這是最實在的一件事情。
噴施寶這件事情,既對噴施寶是個教訓,也對前幾年中國的盲目上市是一個教訓。甚至對于政府急于推出二板,都是受到這個影響。從美國的NASDAQ、香港的創業板來看,都是政府偏離了企業發展的融資手段的方向,變成純粹是一種金融炒作。前一階段不僅僅企業有這種傾向,政府、管理部門都有這種傾向。都應該冷靜地思考思考,不要說企業怎樣怎樣,不是極力轟二板,助長了企業的浮躁情緒,企業也不會發熱,做出這么多亂七八糟的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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