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29日電(記者 傅雙琪):中國第一部《信托法》將于十月一日正式實施,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肖鋼今天在此間說,作為信托業的監管部門,人行將以《信托法》為基本法律依據,加快對信托行業的規范和整頓。
肖鋼在今天舉行的信托法實施座談會上說,人行將依據《信托法》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今年一月出臺的《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由于這項管理辦法先于信托法出臺,其中仍存
有一些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條款。
一九七九年,中國的信托業得以恢復后,由于缺乏法律規范和管理經驗,經歷了不少波折。中國的信托公司最多時有一千多家,到一九九九年中國人民銀行進行第五次整頓時,僅剩下二百三十九家。目前,持續兩年多的整頓工作還沒有結束。
出席此次會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說,這部法律標志著中國通過立法確立了信托制度,這將推動中國信托業進入新的階段,并為之帶來良好的社會環境和發展前景。
“目前更為迫切的是加緊出臺一些配套的法規和制度,確保《信托法》真正發揮作用,”他說。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說,中國各級司法機關已經開始對法官們進行信托法的培訓。最高人民法院將在總結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適時對信托法做出司法解釋,例如對信托法中許多具體用詞的含義做出解釋。
與會專家認為,隨著《信托法》的日益普及,人們的財產管理觀念將得到進一步更新,對科學合理的財產管理的需求也將日益增強。這將是信托業發展的大好時機。基于該法律的有效實施,目前深受關注的保護投資者利益問題也有新的解決途徑。
中信興業信托投資公司副總經理姚海星認為,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金融機構面臨的國際競爭將非常激烈。中國還有許多新的信托品種需要開拓,市場潛力巨大。信托法的實施將為國內信托公司進行國際合作、參與國際競爭提供法律保障。
作為信托公司的代表,姚海星希望對信托公司作出規定的法律法規能夠早日出臺,使信托從業機構和從業人員有法可依。
今年四月正式出臺的《信托法》僅把調整范圍確定在對信托關系作出規定,而不對信托公司進行規定。
成思危表示,目前信托業正在調整階段,在行業環境和社會環境成熟時,最高立法機關將考慮把有關信托業的規定補充入信托法,或者單立一個信托業法。
一九九三年八月,中國的立法機關開始信托法的起草工作。信托法草案于六年前第一次提請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三次會議審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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