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孫永劍)記者從剛剛召開的“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2001年憑證式國債(三期)發行工作會議”上獲悉,2001年憑證式國債(三期)500億元將于9月14日開始發行,本期國債的發行工作將首次引入“公示制”。以往,每逢憑證式國債發行,總有一些銀行人員“近水樓臺先得月”,將有限的國債直接、間接賣給親友。每逢國債首發日,總有不少市民起大早排著長隊等待購買國債,而國債卻早已被“預售”給了銀行的內部員工和關系戶,無形中使國債演變為“內部股”、“關系股”、“權力股”,導致在憑證式國債熱銷的同時,聲譽
卻每況愈下。這一問題已引起了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部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
此次國債發行工作會議上,中國人民銀行國庫局趙鵬華局長強調,2001年憑證式國債(三期)500億元發行在即,“承銷機構銷售網點在發行前和發行中須以明顯標志向群眾明示本網點代理銷售本期國債,銷售結束時也須及時公示。”趙局長進一步解釋說:“對國債引入公示制,即銀行等承銷部門,對國債銷售的時間、利率、規模、銷售方式、銷售進度等情況,及時通過公眾傳媒、發布告或其他有效方式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使銷售的全過程處于‘透明’狀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以取信于民。”
據悉,自1994年至今,憑證式國債的發行總量已達11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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