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郭彧)過去旅游者出門旅游,都是由旅行社為旅游者購買保險。旅游界業內人士提醒游客,從今年9月1日起,游客應為自己買個保險。根據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意外保險管理條例》,旅行社必須為游客統一購買旅游保險,如果發生意外而旅行社又沒有為游客投保,則由旅行社自行承擔游客全部的保險補償金。但是,從9月1日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將正式實施,旅行社必須投保責任保險,以此取代現時要求旅行社必須統一為游客購買的旅游意外險,被保險主體由旅游者變為旅行社,游客的理賠金額會相應
比以前少。至于旅游意外傷害險及保額,就由游客個人自主決定,這也決定著游客是否能在意外后獲得旅游意外險賠償。
新頒布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從強制旅行社為旅游者投保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改為強制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這既轉嫁了旅行社的責任風險,也保障了旅游者的利益。
不過,按新規定,由于組團社和地接社均要投保責任險,這就切實保證了旅游者和各旅行社的合法權益。新規定實施后,旅行社需投保的責任范圍包括:旅游者人身傷亡;旅游者因治療支出的交通費、醫療費;旅游者行李和物品丟失、損壞或被盜等賠償責任。同時,還明確了旅行社投保責任險的金額不低于國內旅游每人責任賠償限額8萬元,入境、出境游每人限額16萬元。
專家提醒旅游者,除檢查旅行社是否已上了責任險外,自己還應主動購買意外傷害險。一旦發生意外,就有了雙重保障——不僅可以獲得旅行社按照一定規則賠付的理賠金,而且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意外理賠金額。
手機鈴聲下載 快樂多多 快來搜索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