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記者曾霞) 國家稅務總局昨天剛剛宣布,放寬廣告支出扣除限制,允許通信、醫藥、家電等企業在銷售(營業)收入據實扣除廣告支出的比例從2%放寬到8%。對此,廣東省的幾大通信企業反應不一,有人說好,有人說無所謂。
廣東電信市場經營部副總經理鐘平說,廣東電信是老企業,銷售收入比較高。原來允許在銷售(營業)收入據實扣除廣告支出的比例為2%時,銷售收入的2%用來投廣告就足夠了。
廣東移動的市場部總經理高志興說,限制放寬有利于企業降低成本,對企業應該說是有好處的。不過公司的原則是:要做的廣告多花錢也要做,沒必要的廣告一分錢也不會做。所以這一政策也不會改變既定的廣告投放方案。
廣東聯通的市場部經理高志強認為這是個好消息,以前聯通的廣告成本控制得較好,只是略多于銷售(營業)收入的2%。新政策出來了,廣告的余地就更大了,比如說,今年聯通要推CDMA移動通信系統,就有可能加大宣傳力度了,增加一些廣告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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