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甘玲) 日前財政部發出“關于2001年記帳式[七期]國債有關事宜的通知”,規定20年國債上市前繼續允許國債持有者按照面值以合同方式過戶,但上市時間另行通知;上市后,交易方式首先為現券買賣,回購交易起始日將視市場情況安排。有業內人士認為,此規定將可能使部分承銷商的短期資金頭寸出現一定的壓力,從而被迫“出貨”。
據了解,總規模240億元的20年國債由58家承銷商分銷,平均每家的份額在4個億左右
。但由于不少承銷機構規模不大,自有資金只有幾千萬或1個億,因此所繳納的國債用款中不排除有部分是短期回購資金。有業內人士認為,由于目前國債上市時間可能比預定的時間推遲,而上市后暫時不能進行回購,有可能促使部分資金周轉緊張的承銷商將手中20年國債在場外市場以面值分銷出去,或者在國債開始掛牌時大量拋出,這樣掛牌價格會大大低于預期。由于此前不少承銷商出現“惜售”情形,此通知有可能使更多的散戶買到20年國債,但承銷商的收益率可能因此大打折扣。
不過,有分析人士認為,作為20年來首個20年國債,該品種設計較好,每半年付息一次,年利率理想,盡管后來在160億的基礎上又增發80億元,但從超額認購和惜售的情況來看,顯然受到市場的普遍歡迎。這充分說明了市場對品種較好的國債的投資熱情高漲,對今后可能推出更多長期國債,包括30年國債都是一個很好的預熱。
短信發送,浪漫搞笑言語傳情
訂手機短信接收滬深股票實時行情股價預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