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26日(記者 張未民) 為維護商業匯票業務健康發展,進一步規范票據行為,防范票據風險,加強與完善商業匯票承兌、貼現和再貼現業務管理,人民銀行日前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切實加強商業匯票承兌貼現和再貼現業務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幾年,以銀行承兌匯票為主的商業匯票承兌、貼現和再貼現業務發展較快。逐步推廣使用商業匯票,對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改善金融服務和健全信用制度發揮
了積極的作用。但在業務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些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對承兌、貼現審查把關不嚴,甚至擅自放寬條件,對不具有貿易背景的商業匯票辦理了承兌與貼現,有的甚至內外勾結、弄虛作假,違法違規使用信貸資金,引發新的金融風險;一些商業銀行尚未真正把商業匯票作為調整資產結構和改善金融服務的手段,辦理貼現過于依賴中央銀行再貼現;有些承兌銀行信用觀念淡薄,結算紀律松弛,故意壓票、拖延支付,擾亂票據流通秩序。
《通知》要求嚴禁承兌、貼現不具有貿易背景的商業匯票。商業銀行要進一步完善承兌授權制度和承兌授信業務管理。要在出票環節嚴格把關,切實加強承兌業務審查,辦理承兌業務時,必須審查承兌申請人與票據收款人是否具有真實的貿易關系,對不具有貿易背景的商業匯票或不能確認具有貿易背景的商業匯票,不得辦理承兌。各金融機構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條件辦理貼現業務。所辦理的每筆票據貼現,必須要求貼現申請人提交增值稅發票、貿易合同復印件等足以證明該票據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書面材料,必要時,貼現銀行要查驗貼現申請人的增值稅發票原件。
為加大對違規票據當事人的處罰力度,《通知》提出要實行三項制度:(一)建立通報制度。加強對票據市場秩序的監管力度,要求人民銀行各分支行加強現場檢查,及時向轄內各金融機構通報惡意貼現的企業名單和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的承兌銀行名單。對違規的轄區外承兌銀行,人民銀行總行將通報全國。(二)實行退出交易制度。對違規辦理承兌、貼現的金融機構,以及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的承兌銀行,一經查實,要視情節輕重,責令其暫停或停辦承兌、貼現業務,人民銀行要暫停或停辦對其再貼現。(三)實行責任追究制度。金融機構承兌、貼現不具有貿易背景的商業匯票,除責令承兌銀行無條件付款外,還要依據《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處以罰款,并責成該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通知》說,人民銀行將進一步改進再貼現業務管理,加強對再貼現票據的合規性檢查,同時適度集中再貼現業務管理。人民銀行各分行所辦理的每筆再貼現,將要求再貼現申請人提交與該票據相對應的增值稅發票復印件。人民銀行各分行轄內的再貼現應主要由分行、省會(首府)城市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集中辦理,并且要嚴格控制對商業銀行基層營業機構的再貼現,逐步提高對商業銀行法人及其票據專營窗口的再貼現比重,以支持商業銀行通過轉貼現和系統內買賣票據,改善流動性管理。
《通知》要求商業銀行要通過穩步發展商業匯票業務,改善金融服務,增強競爭力,特別是在經濟發達、金融機構集中的中心城市,要適度集中商業匯票業務的經營管理,以防范票據風險、提高票據業務的效率和規模效益。(完)
短信發送,浪漫搞笑言語傳情
訂手機短信接收滬深股票實時行情股價預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