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香港7月24日消息:香港特區金融管理局估計﹐新巴塞爾協議在2005年施行后﹐對香港本地銀行的業務影響將不會很大。但因關于按揭貸款中有抵押品與無抵押的風險權數處理問題上,香港現行的辦法與新巴塞爾協議有不同之處,香港金融管理局官員表示希望巴塞爾委員會有所通融。
據悉,現在新巴塞爾協議按揭風險權數為百分之五十,若按揭人逾期未償還按揭債務,則其風險權數可上升至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水平,與無抵押貸款風險權數相同。而香港金管局助理總裁唐培新指出,由于香港按揭有抵押品支持,可通過收回樓宇再出售套取現金,風險比一般無抵押貸款低,所以建議巴塞爾委員會在制定香港銀行按揭業務的資本風險權數時,可以考慮到抵押品的因素,而無須和一般無抵押貸款看齊。
唐培新還表示,現在香港本地銀行資本充足比率為10%至12%,較國際水平8%的標準為高,主要是多出的2%至4%作為經營風險的緩沖區,日后巴塞爾要求銀行根據信貸風險及經營風險制定資本要求時,只是把每類風險細致分類,相信所需的比率實則上與現行制度相似,所以對銀行的影響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