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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貨與ETF 重要特性表現出較大不同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12:3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作者:林飛】 隨著證券市場創新環境不斷成熟,具有完備市場功能的重要創新產品--股指期貨進入實質性籌備階段。雖然同為基于指數的工具性產品,股指期貨與ETF之間在很多重要特性上表現出較大的不同。 首先,股指期貨交易的是指數未來的價值,以保證金形式交易,具有重要的杠桿效應。按現在設計的規則,未來滬深300指數期貨的杠桿率在10倍左右,資金應用效率較高,而ETF目前是以全額現金交易的指數現貨,無杠桿效應。 其次,最低交易金額不同。每張股指期貨合約最低保證金通常至少在萬元以上,ETF的最小交易單位一手,對應的最低金額在百元左右。 第三,買賣股指期貨未包含指數成分股的紅利,而持有ETF期間,標的指數成分股的紅利歸投資者所有。 第四,股指期貨通常有確定的存續期,到期日還需跟蹤指數,需要重新買入新股指期貨和約,而ETF產品無存續期。 第五,隨著投資者對大盤的預期不同,股指期貨走勢不一定和指數完全一致,可能有一定范圍的折價和溢價,折溢價程度取決于套利的資金量和套利的效率,而全被動跟蹤指數的ETF凈值走勢和指數通常保持較高的一致性。 可以看出,雖然同為基于指數的工具性產品,股指期貨與ETF不同的產品特性適合不同類型的投資者的需求。同時,從國外成熟市場的發展經驗來看,由于風險管理的需要,指數的現貨產品和期貨產品之間具有重要的互動和互補關系。 相信隨著國內股指期貨的推出,對相關指數現貨產品的交易活躍程度也會有影響。考慮目前設計的滬深300指數期貨,雖然還沒有跨市場ETF作為直接的現貨對沖工具,但通過研究不難發現,深證100和上證50指數的組合與滬深300指數的相關性已高達99.4%,兩個指數相關的ETF產品目前具有充分的流動性和完善的套利機制,他們的組合也是滬深300股指期貨重要的現貨對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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