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物資儲備系統投資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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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4日 10:36 發改委網站 | |||||||||
為進一步加強國家物資儲備系統行政和事業單位的投資管理,明確投資權限,規范投資行為,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級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物資儲備資金管理制度》和基本建設投資管理以及建設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嚴禁以儲備物資、儲備資金、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進行投資,嚴禁從事期貨交易、買賣股票、外匯、企業債券、各類投資基金
二、事業單位使用自有資金進行投資,必須申請投資項目立項和投資支出預算,嚴格履行投資申報審批程序。100萬元以下項目要報省局批準后報國家局備案;100萬元以上項目由省局審核同意后報國家局批準。各省局、辦事處不得對外投資辦企業,利用資產置換及自有資金投資儲備倉庫、辦公設施等項目一律要報國家局審批。不得先投資后申報、邊投資邊申報甚至隱瞞不報。 三、嚴禁行政單位使用固定資產進行投資。事業單位利用原有資產和土地從事開發經營和投資要從嚴控制,并要報國家局審批,要按照有關規定對用于投資的資產進行評估并辦理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申報和審批手續。用作投資的資產,其國家所有的產權性質不能改變。 四、嚴禁行政、事業單位使用銀行貸款進行投資,嚴禁為其他單位進行抵押擔保。 五、要加強投資項目的管理。項目單位必須按批準的項目使用投資資產、資金,不得挪作它用;必須對投資收益及時進行結算并納入預算管理;出售和轉讓投資項目,必須按投資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項目單位應加強對投資項目的監督與管理,及時向國家局及管理局、辦事處匯報有關情況。重大項目必須集體研究、集體決策,充分論證,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管理局、辦事處對投資項目要進行跟蹤監管,并將重要情況及時報告我局。 六、各單位要認真執行上述規定,嚴格投資管理,防止再出現隨意投資造成重大損失的問題發生。對違反上述規定,不按程序申報、未經審批自行決策進行投資的要進行嚴肅處理。對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監管不嚴,自行決策投資給國家和單位造成財產損失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