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胡冠中 發自上海
上市未滿三年,四位發起人便一致賣出相應股份,輕松套現1567萬元,而對于上市公司及其廣大股東而言,換來的只有一聲所謂的“道歉”。
今日(12日),交大博通(600455.SH)公告稱,2005年4月15日,四股東分別與西安經發
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下稱“經發國際”)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四股東持有的全部交大博通非流通個人股轉讓給經發國際,共計3730265股,該股份占交大博通總股份的5.98%。而在該公司招股說明書中,王衛東、于雷、劉斌、鄔樹新四名發起人股東(下稱“四股東”)作為核心技術人員曾經承諾其所持有股份上市三年不進行轉讓。
公告稱,上述轉讓行為違背了四股東在交大博通招股說明書中所作的承諾,現特向交大博通的其他股東及交大博通公司本身致歉。
上月中旬,交大博通8位自然人股東分別向西安交通大學產業(集團)總公司(下稱“交大產業”)和經發國際轉讓所持股權,上述8位股東均為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轉讓完成后,交大產業持股24.10%,仍為第一大股東,經發國際持股7.14%,成為交大博通第四大股東。
是次交大博通股權的出讓方為8位自然人,其中趙桂霞、舒燕伶和孟進娥將所持共計534.26萬股交大博通股權(占總股本的8.55%)轉讓給交大產業;王衛東、于雷、鄔樹新、劉斌和郭征旭將所持共計445.75萬股交大博通股權(占總股本的7.14%)轉讓給經發國際。以上股權轉讓的價格均為4.20元/股,該價格是參照交大博通2004年三季報中4.18元/股的凈資產值來制定的。該次轉讓成功,8位發起人共計可得現金4124.442萬元。而此次公告道歉的四股東,合計套現為1567萬元。
據公開資料顯示,王衛東、鄔樹新、劉斌、于雷等人是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而趙桂霞、孟進娥、舒燕伶和王衛東還是交大博通的前身——西安博通有限責任公司在1994年成立時的發起人之一。
在招股說明書中,交大博通稱,公司股票發行上市后,存在以上自然人股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減持股份的可能性。上述人員對公司的經營和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影響,一旦出現變動,將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公司法》第147條規定說,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中茂律師事務所研究室主任沙文韜說。
依次規定,2001年5月正式更改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交大博通自然人股東在2005年出讓股權并未違法。但是在上市剛過13個月便紛紛賣股套現,與當初上市時所作的承諾相違背,顯然也是一種失信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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