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出爐 銀行合規資金解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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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7月09日 15:19 21世紀經濟報道 | |||||||||
國務院法制辦修訂版《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草案)》出爐 見習記者 鐘文倩 上海報道 中國證監會期貨部主任楊邁軍對“允許銀行合規資金參與期貨交易”的“吹風”,終于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草案)》(下稱“草案”)中找到“蛛絲馬跡”。
國務院法制辦6月29日修訂完畢的草案第57條顯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使用信貸資金、財政資金進行期貨交易。金融機構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為期貨交易融資或者提供擔保! 而現行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相應條款則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信貸資金、財政資金進行期貨交易。金融機構不得為期貨交易融資或者提供擔保!庇纱,草案明顯添加了兩個“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國務院法制辦稱,為了改變目前許多企業和個人無法通過利用金融期貨和期權交易來規避金融市場的風險的狀況,草案第2條明確將金融期貨和期權交易納入調整范圍,同時刪除現行條例有關金融機構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的規定。 但草案第2條第2款仍規定,“其他在銀行間進行的基于利率、外匯等金融資產的非標準化合約的交易,不屬于期貨交易,不適用條例,由國家有關部門監督管理。” 雖然草案對銀行合規資金進入期市在條文上開了閘,但業內一些人士對此仍表示疑慮。 一名參與草案修訂的業內權威人士稱,對現行《條例》的修訂盡管符合中國金融市場大的發展趨勢,但“國家有關規定”這一措辭十分模糊,而且現在也根本沒有所謂的“國家有關規定”可供參照。 而中國期貨業協會的一名負責人也認為,這僅體現了一種預期,但距離目標還有一個過程,而且銀行什么資金合規,哪些資金不合規,尚無明確的界定標尺。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