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協地位職責將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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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6日 05:38 第一財經日報 | |||||||||
相關內容有望寫進新《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本報記者 江南 發自深圳 中國期貨業協會注定要在國內期貨市場面臨深刻變局的時點發揮重要作用。昨日,《第一財經日報》獲悉,在即將頒布的新《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下稱“新條例”)里,將
中國期貨業協會成立于2000年12月29日,而《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頒布于1999年6月2日,由于當時協會未成立,因此在最初的條例里,沒有寫入有關期貨業協會的內容。 據透露,經過多次討論,新條例將于近期發布。新條例專門增加了一章關于期貨業協會的內容。 新條例提出,期貨業協會是期貨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期貨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由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期貨業協會的業務活動應當接受證監會的指導和監督。期貨公司及證監會認為有必要的其他從事期貨業務的機構必須加入期貨業協會。期貨業協會的章程由會員大會制定,報證監會批準。 新條例還明確了期貨業協會的主要職責:教育和組織會員執行期貨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會員應遵守的行業自律性規則,監督、檢查會員行為,對違反協會章程和自律性規則的,按照自律性規則給予紀律處分;受理投資者與期貨業務有關的投訴,并按照自律性規則進行處理;負責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授予、管理及注銷工作;對會員之間、會員與投資者之間發生的糾紛進行調解;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證監會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組織會員單位的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會員間的業務交流;開展期貨投資者教育工作;組織會員就期貨業的發展、運作及有關內容進行研究;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業內人士分析,在國內金融期貨即將推出的背景下,期貨經紀機構、投資者面臨著越來越復雜的市場環境,期貨監管機構的作用凸顯,期貨業協會必須繼續發揮重要作用。此時將有關期貨業協會的內容寫進監管條例,有利于進一步明確協會的法律地位和相關職能,推動協會工作的順利開展。 2日,中期協第二次會員大會在北京舉行。新當選的會長朱玉辰在就職時表示,新一屆協會將重點開展行業形象建設與維護以及行業人才培養,加強投資者教育及行業自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三方面工作。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