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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新品種上市機制 行業整合丟掉枷鎖與狼共舞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8日 08:50 中國證券報

  編者按:盡管中國期貨業引進外資“第一單”因瑞富丑聞而出師不利,但中國期貨市場對外開放的步伐仍在有條不紊地向前推進。隨著外資機構紛紛搶灘進入,中國期貨市場將進入加速裂變期:新品種上市機制變革,創新類期貨公司的推出,行業整合大幕拉開等等,而這正是建立全球定價中心、培育民族定價實體的必由之路。

  記者 趙彤剛

  一位期貨業資深人士一語道出中國期貨市場發展的軟肋:“如果說中國股市曾背著體制的十字架,那么期貨則背著產品的十字架!眹乐嘏で男缕贩N上市機制,已經成為制約我國期貨市場發展的“瓶頸”。一場始于今年春季的波瀾壯闊的股改正在打破股市十字架,而隨著中國期貨對外開放大幕拉開,現在是期貨市場突破堅冰的時刻了,改革新品種上市機制無疑首當其沖。

  歷史原因導致機制扭曲

  我國目前期貨新品種上市機制采用的是非市場化審批制。一個期貨新品種上市,首先要經過期貨交易所反復研究審核,之后上報中國證監會,證監會做出相應審核后,再上報國務院;國務院則需要征詢國家相關部委、現貨管理部門以及有關省市意見,綜合各方面反饋后,國務院再作出批示。最復雜的時候,上市品種推出要18個部委批準,而且實行一票否決制。按照此路徑,中間只要有任何一個部門或環節出于種種原因提出異議,這個品種的降生就要卡殼,面臨擱淺甚至夭折的命運。

  我國期貨新品種上市的這種嚴格審批制度,是由歷史原因造成的。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貨市場在中國興起,并獲得迅速發展。但由于當時相關法規制度嚴重缺位,缺乏統一監管,期貨市場出現了盲目發展勢頭。一些部門和地方受自身利益驅使,紛紛上市期貨品種。當時期貨交易所一度多達54家,上市品種超過50多個。其中有些品種并不適合期貨交易,這為后來市場發生的一系列風險事件埋下了隱患。

  自1993年起,國務院對期貨市場展開了兩次清理整頓,關閉了大部分交易所和交易品種。1998年,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期貨市場的通知》,規定今后中國證監會可根據市場需要調整上市品種。1999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復期貨交易品種,應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由此,在法律上明確了期貨品種上市由中國證監會審批。但實際上,目前期貨品種上市運行程序并未按《條例》的相關規定來執行。

  嚴重阻礙品種創新

  早在2002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證券期貨研究室主任廖英敏,就向國務院提交了一份題為《中國期貨市場規范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報告。她在這份被市場稱為“期貨市場白皮書”的報告中指出,中國期貨市場上市品種長達幾年不變,期貨市場發展嚴重滯后于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其關鍵是期貨品種上市機制不順。期貨品種上市機制缺乏規范化、法制化,亟待改進和完善。

  廣發期貨田曉軍博士指出,在我國期貨市場發展初期,嚴格的審批制度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它制止了濫設新品種現象,維護了金融秩序。但是,隨著我國期貨市場進入規范發展時期,市場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目前審批制正失去其存在基礎。在我國經濟發展對期貨新品種需求與日俱增之際,嚴格的審批制與期貨市場發展的內生性要求之間不斷發生沖撞,制約著期貨市場進一步發展。

  近年來我國經濟對外依存度大幅提高,農業、工業及金融服務業等無不直接面對國際市場巨大價格風險。而我國期貨市場有限的幾個品種顯然難以滿足需要,嚴重制約和影響了期貨市場功能發揮,期貨市場品種創新已成為當務之急。而離開占80%份額的金融期貨品種,期貨市場可以說是不完整的金融市場。由于各種原因,我國在1996年叫停國債金融期貨之后至今未恢復交易。業內人士指出,改革上市機制,適時推出金融期貨品種,有利于增強我國資本市場抗風險能力。

  市場化是改革取向

  從國際慣例看,上市期貨交易品種是期貨交易所的基本權力,交易所一般只要報相關政府監管部門備案即可。這種制度保證了交易所創新積極性、運作靈活性以及市場的效率。而且任何一個品種從上市到功能充分發揮,都需要較長時間的培育過程,這種制度也保證了交易所能夠根據市場需要,源源不斷地推出新品種,并逐漸培育成熟。如在美國,期貨交易所就可以決定是否上市新品種,其只需要向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備案就可以,但是品種上市后需要受到CFTC監管。正是在其市場化的期貨品種上市審批制度下,90年代美國期貨交易所上市期貨品種高達500多個,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平均45天就上市一個新品種。

  可見與期貨市場高度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期貨市場品種過少,嚴重制約著市場功能發揮。因此,改革期貨品種上市制度、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市場化上市機制,已成為市場人士的共識。全國人大代表、大商所總經理朱玉辰多次提交議案,建議建立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牽頭組織、由相關部委官員、專家學者組成的期貨交易品種上市審核委員會,由委員會對交易所提交的擬上市品種進行論證審核,通過后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即可。通過后即可上市交易新的期貨品種,以此提高期貨品種上市效率。今后在時機成熟的時候,由交易所自主決定上市期貨品種,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在規定期限內,如三個月或半年,若不提出異議,該期貨品種即可上市交易。

  田曉軍博士也指出,在市場化取向已經確定的情況下,將核準制和注冊制作為期貨新品種上市制度改革的目標是適宜的。但鑒于我國期貨市場發展階段以及經濟體制轉型現狀,改良審批制應是目前的最佳選擇。作為轉型過渡,可以在《期貨法》出臺之前進行核準制試點,但在《期貨法》中應將注冊制加以規定,以便為期貨市場長久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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