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物期貨將被強制轉讓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席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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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9日 07:14 第一財經日報 | ||||||||
牽涉期貨交易代理侵權糾紛案 本報記者 羅文輝 發自上海 昨日(18日),《期貨日報》的一則法院公告顯示,安徽華物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華物期貨”)將因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關期貨交易代理侵權糾紛案,被
該公告稱,由于華物期貨至今未履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04)滬高民二(商)終字第34號民事判決書終審判決,經原告北京海融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申請,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2003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有關“保全和執行”的第五十八條規定,決定強制轉讓第二被告即華物期貨的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席位,將轉讓所得的交易席位費及清盤后應退回華物期貨的自有資金清償本案債務。 上海大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壽逸明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強制轉讓交易所交易席位已有先例,但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網站公布的(2003)滬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7號北京海融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僅訴瞿鋼(即終審的第一被告)的“其他票據、證券權益糾紛”來看,案件可能涉及終審第二被告華物期貨對代理客戶即原告進行期貨交易的“居間人”瞿鋼監管不嚴責任。 事實上,有期貨業內人士透露,作為華物期貨操盤手的瞿鋼在2003年的上海天膠(資訊 論壇)期貨市場上一度頗為風光,但因交易方向性錯誤最終導致其代理操作賬戶的爆倉。不過,由于當時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居間人地位的司法解釋尚未出臺,加之對能帶來交易活躍的操盤手的監控不嚴,華物期貨終釀今日苦果。 不過,從近期上海期貨交易所公布的持倉排名來看,已看不到專注于農產品期貨市場的華物期貨活躍的影子,故暫停華物期貨在上海期貨交易所開新倉目前可能對其交易影響并不大。 華物期貨網站自稱,安徽華物期貨經紀有限責任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在國家工商局注冊成立的安徽省第一家期貨經紀公司。公司由安徽省徽商集團控股,注冊資本3000萬元,是中國現有的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的全會員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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