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設立期貨投資者保護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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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7日 08:18 證券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李巧寧) 由廣發期貨公司承擔的中期協聯合研究計劃(第二期)課題———《期貨公司退出機制》研究報告指出,應加快建立我國期貨公司的市場退出機制,為此,研究建立期貨投資者保護基金等相關配套措施已是當務之急。報告認為,該基金創建初期的規模應在1-2億左右。
該報告對投資者保護基金的建立、監管和運作模式等提出了一些設想和建議。如,建立全國統一的獨立運作的期貨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由該公司負責基金的日常運作、投資管理和賠償管理;在監管方面,建議由行業自律組織發起,實施強制會員制,中國證監會授權行業自律組織監管,財政部適當出資,國資委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就基金的資金來源和規模,該報告提出,由于近年來期貨公司盈利較低,建議初始啟動資金應主要依靠期貨交易所原來收集的風險基金剩余額,不足部分由國家財政撥款完成;后續資金來源可主要依靠期貨公司繳納會費、投資收益、銀行信貸額度和罰沒收入等。 關于投資者賠償機制,報告提出,賠償條件應符合兩個原則:一是期貨投資者已經完成期貨的交易和交割;二是期貨公司經營失敗。賠償對象應主要是中小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小型機構投資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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