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監局有關負責人強調期貨公司控股股東要嚴格自律
本報訊(記者 彭松) 在日前召開的2004年度深圳期貨經營機構監管工作會議上,深圳證監局有關負責人指出,轄區期貨公司應把風險控制放在首位,在誠信守法的基礎上,促進公司運作再上新臺階。他強調,期貨公司控股股東要自覺履行法律責任,嚴格自律。
會上,深圳證監局張云東局長在肯定了轄區期貨公司取得成績的同時,提出了要按法律法規合規經營、要切實加強內部控制和高管人員要有高度誠信意識的三點監管要求。
深圳證監局曹汝明副局長在主題發言中,對一年來深圳地區期貨經營機構取得的進展給予了積極評價,同時對深圳市期貨同業協會充分發揮自律管理、風險控制和橋梁紐帶等作用做出了充分肯定。
曹汝明強調,各期貨公司在把握風險控制與業務拓展的關系時,一定要把風險控制放在首位。他說,不出大的風險事件是期貨公司生存與發展的前提,也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基礎。對于造成風險事故,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證監局一定會堅決依法查處,決不姑息。
他還指出,除了一家公司外,深圳期貨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獨大”現象,控股股東最高股權比例達95%,最低也有50%。盡管這一結構并不必然導致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但從近年情況看,公司存在的諸多問題,尤其是惡性違規事件,大都與大股東行為不當有關。因此,他希望各控股股東要自覺履行法律責任,嚴格自律,多做有利于期貨公司控制風險和合規經營的工作。
談到今年期貨監管工作的重點時,曹汝明指出,要繼續高度關注期貨經營機構風險控制,將有效防范和控制、化解風險,保護好投資者利益作為工作的首要目標;貫徹落實期貨監管轄區責任制,將按照屬地監管、職責清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快速反應、協調有序的總體要求,著手建立分工明確、快速有效的監管網絡,形成監管任務量化到崗、監管職責分解到人的工作體制;認真落實“國九條”,繼續實施及時、到位、有效和適度的監管,為期貨公司發展成具有競爭力的現代金融企業營造良好條件。
來自深圳地區各期貨公司的高管人員、營業部負責人、保證金結算銀行和期貨同業協會的代表出席了此次會議。
會上,中國國際期貨公司和金瑞期貨公司的代表介紹了公司在風險控制和規范運作上的經驗。會議還就2004年度的年檢工作等做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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