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首試監管承包制 承包人長期監控承擔風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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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1日 14:00 經濟觀察報 | ||||||||
本報記者 鄒光祥 李欣 北京報道 年終歲末,中國證監會期貨監管部的大部分官員可謂異常忙碌,記者聯系期貨部綜合處、交易所處、期貨監管部等多個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均被告之在外地出差。 “期貨部傾巢出動,在于落實‘監管承包制’”。據消息人士透露,在此前剛剛結束
業內認為目前中國期貨業正面臨一個重要的發展拐點,而中航油事件發生后,監管部門將對期貨業采取更加嚴格的監管。 重要的一年 “今年期貨市場的發展處在歷史上最好時期,估計全年交易額將達到15萬億元,市場資金存量超過150億元”。12月27日,中國期貨業協會有關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如果沒有嘉陵期貨和正湘行事件,期貨業今年交出的答卷基本令人滿意。” 2004年2月2日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無疑是今年最大的利好。《意見》提出“穩步發展期貨市場,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逐步推出為大宗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提供發現價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貨品種;要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品種創新機制。” 《意見》還首次將期貨公司列入金融企業的范疇,第一次系統地描繪了期貨業的發展藍圖。 廣發期貨的田曉軍博士認為,《意見》首次將期貨公司列入金融企業的范疇,這將會優化期貨公司面對的工商、稅收和人才引進等經營環境,助推期貨公司發展。 2004年共有4個新品種登陸期貨市場,遠遠超過了業內人士的預期,盡管其間中斷了7年。隨著棉花、燃料油、玉米和黃大豆2號等新品種的上市,期貨市場的交易品種達到了11個。 “一年內推出四個品種非常少見,相應也會有不完善之處。但總體是為期貨市場發展考慮,初衷是好的,困難也可以克服,只是需要過程。”大通期貨北京經營部總經理劉群認為。由于中國期貨市場誕生時間較短,過去也曾一度出現市場的混亂和投機現象。今年監管力度加大,推出了成熟品種,經過了2003年和2004年的發展,中國期市已初見成效,并進入上漲牛市。 “期貨品種好比放錢的口袋,口袋越多,收入越多。近兩年來,國家對國內期市是大力扶持的。2002年,國內期貨從業人員只有6000人,目前,從業人員已達21萬人,這一數字,已遠遠超過90年代鼎盛時期的十幾萬人”,道通期貨北京營業部副總李鵬云說。 期貨公司之困 盡管期貨市場的恢復性增長使一直掙扎在虧損邊緣的期貨經紀業開始走出困境,期貨經紀公司盈利情況顯著改善,但業界估計,由于2004年全國期貨公司手續費降幅達20%,在銀期轉賬普遍使用的情況下,期貨公司無論是傭金還是保證金利息收入都大幅減少。除少數大型期貨公司經營業績有所提升外,大多數期貨公司的經營效益并未有明顯增長。此外,由于市場行情變化巨大,部分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失控引致的虧損更是令人警惕,例如湖南正湘行事件和嘉陵期貨停業整頓。 期貨公司贏利渠道單一的情況不改變,期貨業就很難有真正的發展。一德期貨總經理王化棟表示,仍有一些因素在制約期貨公司的發展,業界希望能看到修改后的期貨管理條例盡早出臺。 王化棟說,1999年《期貨管理暫行條例》出臺的背景是國家對期貨業實行治理整頓、加強對期貨公司的監管,以防范風險;在經過連續幾年的清理整頓后,期貨業已經走上了健康發展的道路。今年2月份出臺的“國九條”中明確指出:期貨市場的主題是穩步發展。原有暫行條例與“國九條”已經存在沖突的地方,修改條例是當務之急。 目前,期貨公司要求代客理財、自營業務合法化的呼聲越來越高。盡管法規規定,期貨公司只能從事單一的經紀業務,不得從事自營和其他業務。但事實上,期貨公司已經暗地里開展了諸如代客理財和自營等業務,由于沒有相應法律法規進行規范,期貨代客理財的糾紛日漸增多。 大通期貨的劉群表示,由于中國期貨市場這塊蛋糕較小,國內180多家期貨經紀公司各自分得的份額更少,國家更應該發展市場,推出新的品種和拓展國際業務。 通道期貨的李鵬云認為,隨著入世后中國對外開放期限到期,商品成本、原材料價格及商品質量都與國際接軌,中國要面對來自世界的競爭,期貨公司必須苦練內功、提升管理層次。 監管體制漸變 伴隨2004年的豐收,期貨市場交易額已經連續三年突飛猛進。事實上,這為推出新的監管政策提供了有效的空間,2004年證監會期貨監管改革暗暗推進,而2005年這一思路顯然還會繼續。 證監會期貨部的一位官員表示,期貨業已經進入了一個平穩發展的時期,今后,期貨市場的規范化、市場化和國際化步伐都將加快。該官員還表示,期貨行業作為從事金融衍生產品的行業,其風險程度遠遠超過其原生產品市場——證券市場,所以各國對期貨市場的監管都相當嚴格。提高期貨公司風險管理的能力,構筑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體系,對于期貨市場防范和控制風險有特殊意義。 據介紹,2004年中國證監會已經完成了《期貨公司監管報表體系》、《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期貨公司監管指標體系》和更為嚴格的《期貨保證金監管系統》等制度設計,期貨市場規范發展的制度基礎進一步得到夯實。 而2004年也是期貨業出臺法規最多的一年。3月24日,中國證監會頒布《期貨經紀公司治理準則》(試行);7月,證監會又連續公布了4個通知,對期貨公司營業部設立、股權變更、股東資格、公司設立及合并等若干問題進行了規范;10月,《關于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公布,明確規定12類人員不能擔任期貨公司高管,從而為期貨業構筑起第一道防火墻。 這些制度強化了公司決策和管理的制衡機制,提出了公司內部控制和風險防范的具體要求,強調了大股東和高管人員的誠信義務等,對提高期貨公司全行業的治理水平將起到引導、示范和導向的作用。 業界預期,《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期貨法》等法規修改和建設也有望在2005年取得重大突破,期貨委托理財、期貨公司的分類管理、金融機構入股期貨公司細則等問題將會更加明確,期貨公司和期貨市場的生存空間有望進一步拓寬。 自2004年9月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執掌期貨業以來,相關監管措施出臺明顯提速。有接近證監會的消息人士透露,對期貨業的監管措施仍將加強,證監會積極醞釀中的監管措施包括:實行與期貨公司及其高管的“談話制”;改革保證金封閉運行制度將會員保證金劃歸期交所管理;交易所的一線監管職責也將大大強化;對期貨公司推行類似監管上市公司的制度,建立期貨公司的退出機制;加強行業自律,重新修訂中國期貨業協會的定位、職能等。 該人士介紹說,對《暫行條例》的修改一直在進行,“大多數期貨公司已收到修改后的討論稿,但估計新條例公布需要一個好的契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