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答記者問:適應市場變化 維護市場穩定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30日 09:1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上海期貨交易所擬修改《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并發布了有關公開征求意見稿,就此次修改的有關問題,上期所法律事務部負責人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問:最近,上海期貨交易所加快了品種創新和制度創新的步伐,這次又準備修改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出發點是什么?
答:依法治市,與時俱進,不斷加強制度建設,依靠制度防范化解風險,是上期所市場監管理念的重要組成部分。例如,上期所率先走出了三個連續停板后必須平倉的“死胡同”。在國內第一次提出在這種極端情況下,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選擇繼續交易,此舉順應市場規律,體現用市場手段化解市場風險的先進觀念,在實踐中取得了較好效果。又如,上期所率先引進“風險警示制度”。在國內第一次提出根據風險的不同性質和不同階段,有選擇地采用“軟硬”兩種措施,變“事后化解”為“事前防范”,大大豐富了風險控制手段,既避免了對市場的不必要沖擊,又增強了風險防范的主動性。 這次,上期所準備修改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目的也是為了適應當前的市場,維護市場穩定,促進期貨功能的發揮。 問:我們注意到,這次修改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交易所把征求意見稿提前向全體會員公開征求意見,這種工作方式的重大轉變有什么意義? 答:這是上期所在期貨市場上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的又一重要舉措。此次公開征求意見,不但可以確保規則修改的科學性,而且有利于會員和投資者提前熟悉和理解新規則;不但加深會員和投資者從字面上對規則的理解,而且有利于會員和投資者深刻理解和把握交易所倡導的新的風險控制理念。今后,上期所制定和修改規則都要發揚民主,盡可能多地吸取業內外的意見。這次,從11月30日開始,上期所將把征求意見稿提前在網上通過會員服務系統公示,希望會員和投資者認真研讀,并將意見在12月6日之前反饋到交易所。在此期間,交易所還將在深圳和北京等地召開專題座談會,進一步聽取會員和投資者的意見。 問:交易所修改《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四條,將交易所調整交易保證金的幾種情況集中在一起,其用意是什么? 答:現有規則中有關保證金提高標準的規定分散在不同的地方,不利于投資者全面掌握,這次修改,我們擬把提高保證金的幾種情況相對集中起來,便于投資者理解。比如:在某一期貨合約的交易過程中,當持倉量達到一定的水平時、臨近交割期時、連續數個交易日的累計漲跌幅達到一定水平時、連續出現漲跌停板時、遇國家法定長假時、交易所認為市場風險明顯增大時,以及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其他情況出現時,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調整其交易保證金水平。但是,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決定調整交易保證金的,應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問:交易所對臨近交割期銅(資訊 論壇)鋁(資訊 論壇)保證金提高方式作了兩方面調整,一是提前追加保證金,二是對套期保值頭寸與投機頭寸同樣對待,這是出于哪方面考慮? 答:我們擬對臨近交割期銅鋁保證金的提高方式作兩個方面調整:一是提前追加保證金。現行規則規定,進入交割月才追加銅、鋁的保證金。我們認為目前銅鋁市場的價格波動明顯增大,應該提前追加保證金,比如從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個交易日即開始將其保證金提高到7%,同時增加保證金調整的梯度;二是對套期保值頭寸與投機頭寸同樣對待。現行規則規定,銅、鋁期貨合約臨近交割期時投機頭寸提高交易保證金,而套期保值頭寸仍維持5%不變,應該對套期保值頭寸同步提高保證金,以控制市場整體風險。 據我們調查,目前國際市場上多數交易所對套期保值并沒有保證金的優惠,而僅僅是根據套期保值的實際需要,經交易所審批后,在持倉限額上給予適當優惠。比如:同樣開展期銅交易的NYMEX對套保頭寸的保證金基本沒有優惠,其期銅套保頭寸的保證金與結算會員保證金水平相同。但是,CBOT對農產品期貨合約采用初始保證金和維持保證金的做法,維持保證金相當于初始保證金的75%,該所對套保頭寸只收取維持保證金。從國內來看,大連、鄭州等交易所早已經取消了套保頭寸在保證金方面的優惠。因此,我們應該盡快與國際國內的通行做法接軌,取消套保頭寸在保證金方面的優惠,同時保留其在持倉限額上的優惠。 問:交易所擬取消合約出現連續三個停板后必須停市一天的硬性規定,是不是為了適應交易中的不同情況? 答:現有規則規定:連續三個停板后 D4交易日該銅、鋁、天然橡膠、燃料油(資訊 論壇)期貨合約暫停交易一天。當時的出發點是為了給交易所充分聽取會員意見并做出決策提供比較充裕的時間。但在實踐中,我們發現有些特殊情況不需要停市或者停市會帶來問題。比如:在有些情況下,雖然出現連續三天停板的情況,但是市場總體運行正常,不停市反而能夠更好地化解市場風險。另外,如果出現 D3交易日是周五、 D3交易日與最后交易日是同一天、 D4交易日可能是最后交易日等情況,也沒有必要停市一天。 問:臨近交割期時,交易所規定會員及投資者的持倉應當及時調整為交割單位的整倍數,這樣做的目的是什么? 答:在期貨交易中,某些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和交割單位往往不一致,比如銅鋁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是每手5噸,而交割單位是25噸,實物交割必須是25噸的整倍數;燃料油期貨合約的交易單位是每手10噸,而交割單位是100噸,實物交割必須是100噸的整倍數。但是在實踐中,往往有些會員和投資者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調整好自己的持倉,帶來不必要的交割糾紛。因此,交易所擬在規則中對該規定作進一步的細化,避免上述問題的產生。比如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前,會員及投資者銅、鋁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5手的整倍數(遇市場特殊情況無法按期調整的,可順延一天);進入交割月后,會員及投資者銅、鋁合約持倉應當是5手的整倍數,新開倉也應是5手的整倍數;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前,會員及投資者燃料油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10手的整倍數(遇市場特殊情況無法按期調整的,可順延一天);進入交割月前第一月后,會員及投資者燃料油合約持倉應當是10手的整倍數,新開倉也應是10手的整倍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