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達荷銀:大盤強勢整理后市仍會繼續震蕩整理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3日 18:51 泰達荷銀基金管理公司 | |||||||||
行情回顧: 周一滬市大盤強勢整理,滬綜指收盤于1657點,比上周五微跌1個點,拉出一根十字星,成交達到444億元,比上周五略有放大,繼續保持在高位水平。盤面上熱點分化嚴重,從個股來看,市場熱錢繼續向前期漲幅小的板塊轉移,一方面,鋼鐵、汽車、電力、港口等受宏觀調控影響較大的防御性品種繼續走強,滿足了穩健型資金在目前市況下的需求;另一
每日要聞: 政策: 資本市場并購將更加高效規范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昨日起公開征求意見 既可發出全面要約也可發出部分要約;引入換股收購、非公開發行購買資產等創新方式;對舉牌收購實行事后監管 收購價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個交易日內股票加權平均價的算術平均值;收購人須足額付款,方可辦理股份過戶 收購人發出全面要約時,應當以現金方式收購或者附加現金方式供被收購公司股東選擇 中國證監會自昨日起至5月31日就《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新管理辦法取消了強制性全面要約制度,簡化了證監會的審核程序;將完全依靠監管部門的事前監管,轉變為適當的事前監管與強化的事后監管相結合;收購價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個交易日內股票加權平均價的算術平均值,收購人須足額付款方可辦理股份過戶。 征求意見稿將現行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合二為一,并進行了修訂。與新《管理辦法》配套的財務顧問管理辦法也將于近期出臺。 征求意見稿規定,投資者可自愿選擇要約方式收購上市公司股份,既可以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約,即全面要約;也可以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約,即部分要約。建立財務顧問對收購人事前把關、事中跟蹤、事后持續督導的責任制,財務顧問負責對收購人的主體資格、收購目的、實力、誠信記錄、資金來源和履約能力進行盡職調查,關注收購中收購人是否對上市公司有不當行為,并對收購人在收購完成后進行持續督導。 征求意見稿就收購價格的“底線”作出明確規定。收購人的要約價格不得低于下列價格中較高者:在提示性公告日前6個月內,收購人買入該種股票所支付的最高價格;在提示性公告日前30個交易日內,該種股票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以要約方式收購一家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預定收購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收購人為發出全面要約的,應當以現金方式收購或者附加現金方式供被收購公司股東選擇。 征求意見稿對收購人進行了全面規范。收購人存在到期不能清償數額較大債務且處于持續狀態、最近三年有重大違法行為、或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的,將禁止其收購上市公司。通過對一致行動人的原則性界定和逐一列舉,將舉證責任落在一致行動嫌疑人身上,促使隱藏在背后的收購人浮出水面。另外,收購人須足額付款,方可辦理股份過戶。 征求意見稿規定,監管部門將根據投資者持股比例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監管方式:對于持股介于5%-20%之間的,要求其簡要披露信息,僅需報告;對于持股介于20%-30%之間的,要求詳細披露;對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的,比照收購人的標準,要求其聘請財務顧問出具核查意見,監管部門對其實行事后監管,發現其不符合收購人要求的,通過并購委員會審議,監管部門可責令其停止收購,限制其表決權的行使等。 為適應股改后的全流通新局面,征求意見稿明確,對通過二級市場收購流通股的舉牌收購實行事后監管,同時引入換股收購、非公開發行購買資產等創新方式,從而為市場化并購預留了空間。 (中證網)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