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基金部主任:三舉措助力機構投資者發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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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0日 10:26 證券時報 | |||||||||
本報北京電 (記者 于揚) “目前市場的積極變化預示著一個正常、良性的投資環境正在形成之中,養老金和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機制有望進一步加強”,中國證監會基金部主任孫杰昨天在“養老金投資與監管研討會”上這樣表示。他還強調,針對當前機構投資者發展中面臨的一些階段性問題,證監會還將從三方面在監管上加以完善,以支持養老制度改革的順利推進。
孫杰說,從股權分置改革啟動以來的市場交易情況看,一些機構的交易行為已出現新變化。一個明顯的例子是,大多數QFII采取積極的交易策略,不斷要求增加投資額度,尤其是G股受到許多QFII的青睞。國內機構也開始出現投資取向的分化,一些成長型、新興行業的股改后公司逐漸受到關注,一些針對G股的理財產品也被開發出來。他認為,這些變化反映出,市場對證券市場的認識正在逐漸深化,市場的價值評估體系正在進行動態調整,預示著一個正常、良性的投資環境正在形成之中,這將為養老金的投資和有效管理提供更廣闊的市場基礎。 但他也表示,目前機構投資者發展還面臨著一些階段性的問題,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加強監管,保障投資的安全;二是加強管理,提高基金投資的管理水平。為此,在監管方面,證監會將從三個方面采取措施。 第一,突出重點,整合資源,增強投資行為的監管效果。在投資方面,重點是加強對公司利益輸送、不當關聯交易和產品誠信的監控;在銷售方面,重點加強對費率和產品宣傳的監管;在公司內部層面,重點加強對內控制度落實和股權轉讓引發風險隱患的監控。證監會將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充分發揮派出機構的作用,盡快落實證監會基金部、派出機構、交易所、行業協會之間的監管分工與職能配合。 第二,要進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股東、董事會、管理層之間的制衡關系,健全基金治理結構。基金監管部將加強《基金公司管理辦法》的執法檢查,加快頒布實施《基金公司治理準則》,嚴格公司監管,督促公司形成規范的董事會、管理層、督察長等多方面制衡機制,從制度上防范基金公司出現持有人利益的事件和重大經營風險。 第三,督促基金管理公司真正建立起制度完善、執行有利的內控機制,提升行業規范運作水平。特別是在投資、銷售這兩個環節,責任落實到人,絕不允許出現不當關聯交易等利益輸送或是夸大和誤導等違規宣傳。 他同時還鼓勵,各基金公司為加強自身建設,可考慮股權激勵等多種形式激勵人才、留住人才。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