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熱點將圍繞試點 超跌個股有反彈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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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7日 18:22 大成基金管理公司 | ||||||||
基金經理看市: 本周是“五一”長假后的第一周,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方案在本周正式啟動,由于市場對方案認識的分歧以及今后可能存在的不確定性,市場整體出現較大幅度的下跌,基金重倉持有的一些績優藍籌股遭到拋售,與此同時試點公司在開盤后出現漲停,房地產公司因政府調控措施的出臺被投資者回避,股價大幅下跌,價值投資理念似乎有松動的跡象。
我們預計后市熱點可能仍會圍繞股權分置問題作文章,超跌個股可能出現反彈,同時基金重倉股因為前期跌幅較大也有反彈的可能。 A股市場一周回顧: 股權分置試點方案推出后,市場看法分歧,加之資金供給和信心難以在短期內明顯好轉,本周A股市場大幅下跌,上證A股指數(資訊 行情 論壇)下跌4.41%。部分前期漲幅巨大的藍籌股下跌幅度較大,股權分置試點可能較大的個股表現較好。 本周上證綜指開于1217.79點,報收1162.54,成交335億;深綜指開于269.15點,報收284012點,成交195億。 基金市場一周回顧: 隨著5.1節后第一批4個試點方案的出臺,股權分置改革正式啟動。面對各種不同的方案,市場產生了分歧,本周由于許許多多的不確定性,造成市場的大幅下跌。截至周末,滬深基金指數分別報收786.51點和721.03點,分別比上周下跌了4.02%和3.31%。從成交量看,滬深基金市場分別成交12.22億元和2.79億元,交投并不活躍。 在緊縮宏觀、平衡中觀的約束下,市場未來的表現形式很難再出現"爆發式"的情形,原因是目前市場尚缺乏快速輸入資金的管道。 債券市場一周回顧: 交易所國債本周繼續反彈,并再創出形成上升浪以來的新高點,周五上證國債指數(資訊 行情 論壇)報收于102.47點,全周升0.59點,維持2004年5月以來的上升趨勢。從去年4月30日最低點91.10點至本周,近一年上證國債指數升幅達19%,與股市的連續下跌形成鮮明的對比。 焦點評論: 焦點:試點股漲停不斷,大盤卻暴跌不止。 千呼萬喚始出來的股權分置試點并未給萎靡不振的市場帶來轉折,試點方案相繼公布之后,5月12日,滬指一度下探到1100點,創自1999年5月以來的歷史新低。 就在市場各方對試點方案爭執不休時,有關股權分置的理論之爭卻再度升級。 評論:市場人士陳生的觀點是:目前基于“同股同價”的股權分置理論有失偏頗,事實上,同股不同價的上市公司只有不足20%,這部分上市公司的上市時間主要集中在1994年7月至1998年8月,它們大多是采用募集設立方式,且多是國有企業。 而市場上目前一個主流的觀點是,絕大部分上市公司在IPO時就已“違法”,必須給流通股股東以補償,以抹平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巨大的價差。 陳生說,目前進行的股權分置試點,是發起設立類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為獲得流通權而對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但與因發行“違法”做出補償絕對是兩個概念。而募集類的上市公司則另當別論。錯誤理論只能導致錯誤的過高預期,這也是市場一直糾纏于補償過低的根本原因。 持另一種觀點的代表當屬張衛星,有“散戶代言人”之稱的他多次撰文指出,股權分置(裂)使同一家上市內部股東間出現了“不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的現象,是中國股市的主要制度缺陷。 在他們之外,經濟學家華生的觀點是,股權分置,即“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現象,是中國股市的主要制度缺陷。 華生與張衛星此前已有過交鋒,但誰也無法說服誰。經濟學家韓志國則稱,目前爭議設立發起方式(即發行違法)已毫無意義,在中國,無論哪種設立方式都是為了IPO,而《公司法》又有太多模棱兩可的地方。目前最為重要的是不要讓流通股股東在解決股權分置的過程中再次受到傷害。之前,流通股股東受到股權分置的傷害可謂傷痕累累。 而證監會的定義是:股權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這是諸多歷史原因形成的。證監會之所以回避了“同股不同價”的敏感問題,在于這類IPO只是少數。 陳生認為,在去年2月國九條第一次提出解決股權分置的概念,到今年4月29日證監會第一次對股權分置做出官方解釋,一年多的“真空”期內,各種股權分置的觀點此起彼伏,近4000種全流通方案紛紛出籠,但都是在一個錯誤的理論下進行的,這對市場危害極大。這也是市場患上“分置”依賴癥的根本原因。 “解決IPO同股不同價是一個終極目的,全流通只是一種手段”,陳生說。在他看來,募集設立的上市公司在IPO時就違反了《公司法》第130條規定:同次發行的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而發起設立的公司的IPO實際上是一次增資發行,只不過是公司成立后所進行的N次增資中的首次公開發行。IPO的發行價格與發起股東認購的價格不同是正常的,并不違法,因為并不是同次發行。 陳的觀點也得到了一些法律界人士的認同。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的王國龍認為,采取發起設立的上市公司并不存在過錯,非流通股股東為獲得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雙方只是一個協商,并無強制;而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上市公司,則理應給流通股股東以補償,流通股股東完全可以依法向非流通股股東主張權利。 4家試點公司中,三一重工(資訊 行情 論壇)、紫江企業(資訊 行情 論壇)為發起設立,而清華同方(資訊 行情 論壇)、金牛能源(資訊 行情 論壇)為募集設立。 由于募集設立存在的問題,證監會在1998年8月5日全線叫停募集設立。不過,直至目前,仍有法律界人士對發行中以證監會部門規章超越《公司法》存有分歧。 “股權分置”并非是“同股不同價”的“股權分裂”,它只是對“同股不同權(流通權)”現象的描述和承認。陳生認為,恐怕這就是改動一個字的差別。因此,解決“股權分置”實際上就是要找出一個能被市場接受,或者說市場可以承受的,目前還“暫不(能)流通”的股份如何流通的問題。而此中對“社會公眾股股東利益”的保護,也并非單純對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不同價”的抹平。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書顯示,無論是“募集設立”還是“發起設立”,發起人股份全部是“暫不流通”。這說明,這些發起人股份,其流通屬性同已流通的一樣,是可以流通的,只不過“暫不”流通而已。(大成基金管理公司供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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