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閉式基金出路引人關注 應當維護持有人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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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5日 05:39 中國證券報 | |||||||||
宋一欣 2006年5月12日,基金興業(yè)持有人王源新向基金興業(yè)的基金管理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寫了一封《盡快召開持有人大會討論基金興業(yè)出路的公開信》。一周后,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王源新作了回復;鹋d業(yè)等封閉式基金到期后的出路及持有人利益等問題,再次引起了市場各方人士的關注。
封閉式基金設立后,從來沒有專門召開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過封轉開或清盤等基金出路問題。目前,基金興業(yè)面臨存續(xù)期到期,而一批封閉式基金將在2007至2008年存續(xù)期到期,基金興業(yè)出路問題的解決,將能夠起到示范作用,可以推動證券市場的規(guī)范及證券投資基金的健康發(fā)展。另外,基金銀豐由于在《招募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和《基金契約》中明確約定有封轉開的條款,即在設立后封閉運行一年以上,可由持有10%以上基金份額的基金持有人提議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討論轉換基金類型即封閉轉開放事宜,故基金銀豐可以直接實施封轉開,而不必等待存續(xù)期到期。在目前,證券市場正走向牛市和股權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封閉式基金折價率也開始降低,都將有助于解決封閉式基金轉開放的歷史遺留問題。 基金管理人若不能明確公告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或召開的截止期限的話,基金持有人可以提議征集其他基金興業(yè)持有人的附議或授權,當持有10%以上基金份額的基金持有人同意時,便可依法自行召集并召開基金興業(yè)持有人大會。 基金封閉轉開放的法律環(huán)境主要包括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基金當事人之間的約定兩個方面。法律法規(guī)主要是在《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和《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里,基金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主要是在《招募說明書》、《基金契約》、《上市公告書》上。依法設立的封閉式基金,是基金與基金持有人之間的一種信托契約(合同),基金發(fā)起人通過《招募說明書》作出邀約后,基金與基金持有人通過《基金契約》、《上市公告書》確定信托法律關系,并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參與其中,由此,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當事人之間的契約文件是調節(jié)各方關系的基礎性文件。 而在《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對封轉開事項作了具體規(guī)定:基金類型轉換須通過基金持有人大會審議(第71條);基金持有人大會的召集方式有兩種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召集和基金持有人的自行召集(第72條);基金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方式為提前30日公告(第73條);表決方式為現場方式或通訊方式、并由代表50%以上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有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第74條);審批方式為報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核準或者備案并公告(第75條)。 《證券投資基金法》中還規(guī)定了對基金持有人權益保護的救濟措施,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職責的過程中,違反本法規(guī)定或者基金合同約定,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分別對各自的行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共同行為給基金財產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第83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第99條);依照本法規(guī)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的罰款、罰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固有財產承擔(第100條)。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