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自購普天收益基金不公告 鵬華基金否認違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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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6日 09:20 每日經濟新聞 | |||||||||
今日,鵬華普天收益自贖3000萬份 祁和忠 今日,鵬華旗下普天收益基金將贖回3000萬份。然而,令人倍感蹊蹺的是,鵬華基金此前并未就用固有資金購買普天收益基金進行公告。鵬華基金公司何時動用固有資金自購?
鵬華基金公司上周六(4月22日)發布公告稱,根據證監會公開下發的《關于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金進行基金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基金字[2005]96號)等有關規定,該公司將贖回其持有的普天收益基金3000萬份,贖回費率0.1%。 但是,鵬華基金公司此前卻未就自購事宜進行公告。而按照證監會2005年96號文的規定,自去年6月8日起,基金公司可以運用固有資金購買旗下基金,但必須遵守有關規定,具體包括:持有基金份額的期限不少于六個月;持有該基金份額的比例不超過該基金總份額的10%,因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致使公司持有該基金份額的比例提高的,不受此限制;認購基金份額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載明所認購的基金份額、認購日期、適用費率等情況;申購基金份額的,至少提前兩個交易日將擬投資品種、投資日期、擬申購金額、適用費率等情況登載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和本公司網站上,并在前述期限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等。 鵬華基金公司有關方面稱,鵬華基金公司購買鵬華普天收益在證監會有關規定下發之前,在該基金2003年7月發行時即已認購。現在之所以贖回,是因為自購份額超過基金規模的10%,因此必須應證監會要求進行贖回操作。他表示,在證監會2005年96號文下發前,基金公司動用固有資金購買旗下基金并非鵬華一家,有關方面也心知肚明,不涉及違規問題。 一位資深律師認為,在證監會去年96號文出臺前,基金公司應是不允許購買開放式基金的。去年96號文第八條規定,“基金管理公司在本通知發布前已經運用固有資金進行基金投資,其比例不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應當及時進行修正;投資本公司管理的開放式基金份額的,應當披露相關信息。”但是,鵬華基金公司在時隔10個多月之后,才進行修正,且在此期間一直未披露相關信息,已涉嫌違規。更值得重視的是,截至今年3月31日,有7只基金的規模低于1億,與5000萬份生死線相距不遠,鵬華普天債券即是其中之一。這些基金中如果的確存在動用巨額固有資金托盤、違規超比例持有問題,雖然從表面上看,獲得有關方面私下寬大處理可以令該基金不致于清盤,但卻將損害法律尊嚴。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