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時代基金間接持股恐遇阻 持有概念需更明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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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7日 02:37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翁嘉鳴 中國石化(資訊 行情 論壇)周三宣布回購齊魯石化、揚子石化、中原油氣、石油大明等四家公司,加上在港上市的鎮海煉化,其并購案總價值超過222億元人民幣。此前,中石油(資訊 行情 論壇)已經吞并了遼河油田,昭示著中國證券市場并購時代到來,雖然中石化(資訊 行情 論壇)和中石油此次都采取了終止上市公司地位的形式,但根本均是優化整合,減
去年12月下旬G益佰(600594。SH)宣布擬受讓華西藥業集團持有西藏藥業(資訊 行情 論壇)(600211。SH)的4000萬股國有法人股,占西藏藥業總股本的32.62%,像這種收購和被收購雙方都是上市公司的情況,目前在內地市場還是少見的。而在海外市場則不勝枚舉,眾所周知,香港存在大量家族上市公司,往往是上市公司持有另一家上市公司。 隨著將來QDII的開放和內地上市公司并購間的增多,內地公募基金看好香港公司或持有進行合并的上下游產業鏈公司股份,就衍生出問題:《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簡稱《運作辦法》)三十一條第二款條文對基金投資上市公司股份行為需要有更明確“相關定義”。 根據現行《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簡稱《披露辦法》)規定,任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競價交易、協議轉讓、要約收購或者其它方式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一個上市公司股份,應當合并計算。《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簡稱《運作辦法》)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百分之十。 試舉一例,假如內地某旗下基金合計購買香港A公司7%股份,同時又購入B公司6%股份,而B又持有A股權51%。計算可得持有比例為(6%×51%+7%=10.06%),超過了《運作辦法》的比例限制。基金這樣投資方式是否觸發《運作辦法》三十一條第二款對基金投資的限制呢?上述條款中“持有”的定義尤其重要,是僅指“直接持有”還是包括“間接持有”?如是前者,該基金都不需要減持A和B股份,而如果包括后者,基金對A投資顯然需要進行調整。 筆者認為,《運作辦法》作為基金運作的“根本大法”對“持有”的定義范圍必然是有所考慮,應該是以參照《披露辦法》執行的。由于投資市場限制和內地上市公司間收購案例鮮見,基金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最廣泛,一定程度“直接持有”幾乎可視為“持有”。而隨著內地市場變革開放,“間接持有”作為“持有”定義的另一面對基金投資難免回避,雖然內地基金都“不以控制上市公司”為目標,即使相對控股也難。但由于“間接持有”也事關股份收益權,對直接持有部分的利益也將產生一定影響。所以,基金投資對“間接持有”模式也應加關注。這類因上市公司之間行為而導致的對基金投資的變化,托管人也應納入其日常監督和控制中。 文章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文責自負。讀者據此入市,風險自擔 作者聲明:在本機構、本人所知情的范圍內,本機構、本人以及財產上的利害關系人與所評價的證券沒有利害關系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