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短債基金估值標準懸而不決 規范與創新應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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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6日 10:09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估值標準懸而不決 一位基金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相對于流動性風險來說,中短債基金的估值標準問題一直懸而不決,這里面隱含的問題和爭議相當大。 實際上,雖然中短債基金一直強調自己的安全性與收益穩定性,但到目前為止,盡管
有關的估值風險集中在中短債基金采取何種估值標準上,目前債券基金的估值方法主要有三種可以選擇:成本法、市價法和攤余成本法。成本法主要為用于銀行間債券投資的估值,但該方法可能導致基金凈值嚴重偏離公允價值;市價法則主要用于交易所債券。不過,由于收盤價格可能異常且波動頻繁,該方法容易降低基金凈值的穩定性;而我國貨幣市場基金采取的是攤余成本法結合影子定價。 記者采訪的幾位管理固定收益產品的基金經理均表示,貨幣基金的久期嚴格控制在180天,尚且需要運用影子定價;而中短債基金的投資組合久期控制在3年之內,偏離度很容易就超過0.5%,其成本價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距明顯較大,此時采用成本攤余法是否合理呢? 在已運行的兩只中短債基金中,均采用了攤余成本法,即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余期限內平均攤銷,每日計提收益,不采用市場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債券和票據的市價計算基金凈值。未經證實的消息說,目前已經顯示,這可能帶來基金實際公允價值與公布凈值波動較大的問題,并引起了管理層的警惕。 實際上已發行的中短債基金也意識到了這種風險,例如易方達中短債基金就在發行文件中列明,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現有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方法估值。當“影子定價”確定的基金資產凈值與“攤余成本法”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的偏離度的絕對值達到或超過0.5%時,基金管理人應根據風險控制的需要調整組合。達到或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時,或基金管理人認為發生了其他的重大偏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后采取合理的措施,確保不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實質性的損害。 產品規范與創新應并行 記者采訪的幾位基金業人士均表示,由于中短債基金投資品種的廣泛性,攤余成本法并不是十分合適,但即便是公允價值,由于銀行間市場債券交易并不是競價,而是由交易者私下談判決定,這決定了交易的價格很難有公允的標準,可能因為諸多環節的變化而改變,做這個產品的估值是非常困難的。 目前有消息說,基金以及有關方面更愿意以“攤余成本法”配合影子定價的方式,因為此方式比較平穩,而且能給投資者一種穩定獲利、不會虧損的感覺,對于基金發行的幫助是相當大的。而財政部等會計主管單位則傾向于選擇公允價值法,當然此問題的一大難題就是如何確定公允的價格參數,由此帶來的問題是,頻繁波動的基金凈值和可能虧損的信息披露對基金銷售是不利的。 有消息說,目前有關方面有意讓天相等第三方提供影子定價,也有基金建議說,可以參照現有貨幣基金影子定價的方式,吸收銀行、保險等債券市場主流成員,成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固定收益估值委員會,對公允收益率進行取值和公布。 業內人士認為,從現有情況看,中短債基金發展前景是很大的,如果全面放開它可能成為繼貨幣市場基金后的又一大基金市場推動力量;但由于流動性、估值問題其風險隱患也相當明顯,因此如何將產品的創新、市場需求與本身的風險規范結合起來,將是決定此產品未來命運的要素。(程林)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