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債基金徘徊十字路口 防范風險是否應規則先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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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9日 09:44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本報記者 程林 短債基金是符合市場需求的、也能夠體現基金固定收益管理水平,如果為了避免產品運作的風險,建議先出臺統一的管理辦法以有效監管,監管和產品的發展可以并行。 放,還是不放?從未有一個品種象短債基金這樣引發如此劇烈的爭議。業內消息稱,
基金業人士猜測,現在政府層面可能擔憂,短債基金久期長、風險比貨幣基金更大,現在個別貨幣基金收益過高已經有違規的嫌疑,一旦大規模放行,短債基金帶來的風險隱患更難防備,目前放行的條件是否成熟? 短債基金申報熱潮 8月易方達短債基金發行后,4個月里再無短債基金發行的消息。與之相對的是基金公司申報短債基金的潮流暗涌。 除一些傳統固定收益領先的基金公司早已申報短債基金外,業內消息稱,目前3家銀行系基金中,已有1家申報貨幣基金,另外2家全部申報短債基金,基金業對短債基金的熱衷無比高昂。 吸引基金公司興趣的自然是巨大的商業利益。盡管短債基金在國內誕生僅僅半年,但卻一改過去債券基金的頹勢,博時穩定(資訊 凈值 論壇)價值基金首發近46億,易方達月月收益基金首發超114億,到位的產品設計和良好的市場反應使各路基金公司對之趨之若騖。 而目前消息顯示,在對如何放行短債基金的問題上,各方意見還不統一。有基金公司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就現在的消息,已經有14家短債基金通過專家評審會,但還沒有最終放行。該人士分析,這14家基金,要不就全放行,要不就全不放行,因此,短債基金的命運處在一個十字路口。 也有消息稱,個別基金公司出于各種考慮,已打算撤回其已過會的短債基金申報,轉而上報貨幣市場基金。 申報周期已延長 悄無聲息中,短債基金的申報周期已經無形延長。據記者了解,第一只短債基金博時短債的審批時間大約三個月,而易方達月月收益基金與之類似,而現在,整個節奏放慢了。 按照今年6月中國證監會有關基金申報規定:"行為規范、投資研究能力強、市場評價良好的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的基金募集申請,不提交基金專家評審會評審",但下列三個情形除外:1、基金管理公司設立、運作未滿一年的;2、基金產品設計有較大創新的;基金產品設計有待進一步完善,需要參考基金專家評審會評審意見的;3、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認為應當提交基金專家評審會評審的其他情形。 一家已發行完畢短債基金的基金公司產品設計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短債基金在產品運作上本身沒什么創新之處,按理說是無須過會的,現在只能說是有關方面認為需要“審慎監管”。 一位基金公司老總對記者稱,如果單純按市場上固定收益產品的收益做出的模型計算,部分貨幣市場基金現在公布的收益幾乎是不可能達到的。也就是說,在經過多次規范后,部分貨幣基金可能還是有違規提高收益率的嫌疑,而如果短債基金大規模放行后,將來的風險可能會更大。 短債基金理論上的最大風險在于久期,貨幣基金的平均組合期限是180天,單一券種剩余期限上限是397天;而短債基金主要投資于銀行間債券市場中的國債、金融債、信用等級為投資級的企業債、次級債以及貨幣市場工具,組合久期在3年以內,對單一產品并無具體時間限制。“它甚至可以投資5年期、7年期債券,由于期限長,利率的風險被放大,對于貨幣基金1%的利率波動,在短債基金就放大到3%。”一位在業內頗有影響的固定收益總監認為。 另外,為了避免交易價格頻繁波動對基金凈值的影響,短債基金主要或只能投資于銀行間市場品種,但銀行間市場多采取私下而非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為,這為基金購買收益率高、但風險大的券種打開方便之門,出于競爭需要,短債基金也容易發生盲目攀比收益率導致風險放大和內幕交易等問題。 規則應先行 業內人士認為,盡管近期我國貨幣市場利率有回升,但利率水平也處在歷史低位,一旦未來利率急劇上升,則持倉期限相對較長的債券基金無疑將承受價格上更大的風險,而如果配以高杠桿運作,在遇到巨額贖回時基金的風險將顯現出來。 而在估值標準方面,貨幣基金規定了統一的影子定價法,而短債基金因為時間跨度長、品種復雜,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這可能導致采用攤余成本法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與按市場利率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發生重大偏離,進而導致套利和集中贖回的風險隱患。 “管制者不能簡單地開放市場引入競爭,然后背手靜觀新的市場運營良好”,業內人士認為,在短債基金大規模放行競爭之前,管理層對此的憂慮和控制是有道理的,過度的競爭可能導致違規風險、進而導致產品運作風險并觸及投資者利益,因此產品的推進應是漸進的。 有基金人士建議說,短債基金革命性地凸現了基金的費率優勢、債性單純,基金凈值波動低,這都是它的突破之處和優勢所在,這個產品是符合市場需求的、也是能夠體現基金固定收益管理水平的。如果為了避免產品運作的風險,建議先出臺統一的管理辦法以有效監管,監管和產品的發展可以并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