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基金公司投資基金是以點帶面的制度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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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0日 10:20 中國證券報 | ||||||||
特約撰稿 劉傳葵 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布通知,允許基金管理公司將其固有資金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這一原來處于模糊狀態的問題因此迎刃而解,筆者以為,這是以積極態度推動基金基礎性制度安排之舉,對整個行業的發展將起到以點帶面的作用。
在1997年11月《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出臺以前,“老基金”呈現出多元化投資業態,除了投資于股市外,也涉足項目投資及房地產投資等,此外,基金管理公司的固有資金的投資方向也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容易出現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和其管理基金關聯交易的問題,還有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是否獨立運作問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對此專門進行了矯正,其第三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從事任何形式的證券承銷或者從事除國家債券以外的其他證券自營業務”,應該說,這從根本上阻隔了基金管理人固有資金在股票和基金投資上可能出現的關聯交易。 而2003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并于2004年6月1日起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則顯示出該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該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基金管理人不得“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這里特別強調了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財產(資金)的獨立性。應該說,此次《通知》出臺,就秉承《基金法》的意圖,規定更加具體,提高了操作性。由以上所述脈絡,我們可以看出,監管機構對基金市場的管理與調控是與時俱進的。 《通知》的出臺,明確了基金固有資金的投資方向,擴大了基金固有資金的運用渠道。基金管理公司購買自己管理的基金,也有助于樹立和提高客戶對相應基金的信心。特別需要關注的是,《通知》對購買封閉式基金及開放式基金的期限作了明晰的規定,這將約束基金管理公司購買基金行為,這也將提振客戶群體的信心。而《通知》對購買基金份額與公司凈資產比例的限制,則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基金管理公司審慎經營的政策要求;對購買封閉式基金的占有份額的比例限制,也將有效減少影響二級市場的交易行為。此外,允許基金管理公司用固有資金購買基金,也有利于化解基金因規模問題引發的清盤風險,這無疑有益于整個行業穩定運行。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們應該更多地把《通知》出臺定位于正常的制度安排,它明確了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的出路問題。另外,我們也應該清醒估計到,此舉在帶來以上諸多好處的同時,還可能引發一些與《通知》出臺初衷相悖的情況,比如,基金管理公司比一般投資占有對基金的信息優勢、基金管理公司如何公平對待自己管理的所有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如何應對購買基金可能產生的虧損等等,這些都需要通過自律和外部監管加以控制和解決。 總之,《通知》出臺,表明了監管層對制度建設持有積極務實的態度,明確和拓寬了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的投向,也向整個市場和社會昭示出監管層對基金行業、基金公司對所管理基金的信心,所有這些對吸引更多投資者關注基金、提高對基金的信心具有積極的意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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