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資金購買基金 基金公司反響積極專家謹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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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0日 07:00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李濤 9日北京報道】 對于證監會近日發布的《關于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固有資金進行基金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基金公司普遍認為其積極意義是顯而易見的,對基金行業和公司的發展都是重大利好。
長盛基金公司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此舉有利于增強基金投資者信心,將基金管理人和持有人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充分表現了管理層保護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決心。另外,還可以拓寬基金公司固有的資金運用渠道。以往,基金公司固有資金只能用于發起基金、管理基金和進行國債回購,通知則為基金公司固有資金運用擴寬了渠道,從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資金運用率。而在抗風險能力方面,這一舉措有效地增強了基金公司抗風險的能力,有利于基金公司做大做強。 中國銀河證券首席基金分析師胡立峰卻表達了與此相反的觀點,胡立峰認為,此舉不應成為基金業的主流價值,原則上不鼓勵不主張基金管理公司以普通交易的方式購買基金。如果開放此限,胡立峰建議對購買用途和操作行為進行嚴格的限制,只在基金首發募集時以發起人身份持有一定份額,或是基金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份額規模降低到5000萬元時可以購買,再就是基金轉型時的戰略性持有,例如在封閉式基金折價過大或者“封轉開”時,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戰略性購買或持有部分封閉式基金。 最后胡立峰強調,基金管理公司在購買或賣出基金時均應進行全面地信息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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