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立峰:對試點方案投票基金應守住兩個底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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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8日 04:13 第一財經日報 | ||||||||
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副經理、首席基金分析師胡立峰: 本報記者 任亮 發自北京 基于對基金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可能拿分類表決權交換公司利益或個人利益的擔心,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副經理、首席基金分析師胡立峰近日認為,基金公司應守住兩個底
他同時建議,盡早出臺一項規范意見,在基金公司行使流通股股東權利時,明確基金公司的受托原則、獨立性原則、專業性原則、程序正義原則、公開化原則等五項原則。 胡立峰認為,基金公司是依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規的規定,受持有人委托而行使的投票權,應誠實信用,恪盡職守,謹言慎行。同時,基金公司應以自身的研究方法和專業視野作出專業判斷,并比照股票研究投資流程,基金管理公司應制定嚴密的投票表決作業流程,留下詳細的工作底稿和檔案資料。如果當事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或者其關聯企業在投票前后申購當事基金公司的開放式基金,基金公司應進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胡立峰認為,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表決中,受各種條件限制,其他流通股股東尤其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投票積極性可能不高,此時基金的投票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胡立峰擔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會用認購或申購開放式基金來“交換”基金的投票權,或者基金公司以認購或申購開放式基金來作為“對價”向非流通股股東索取利益。由于基金公司自己負責注冊登記結算體系,并沒有第三方機構的參與。基金業這種既管理前臺又管理后臺的制度與現代金融企業的要求是有差距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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