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人民幣理財應效法基金和保險 提高透明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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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1日 10:10 證券日報 | |||||||||
□ 本報記者 秦煒 最近商業銀行推出的人民幣理財產品被“叫停”之后,記者采訪了多位市場人士。從他們對此事所發表的評論看,這些人民幣創新理財產品被“叫停”,具有積極意義。 缺乏監管將潛藏風險
中信證券(資訊 行情 論壇)研究部基金分析師江賽春認為,人民幣理財產品熱銷,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銀行傳統產品的安全性特征。由于銀行在儲戶心目中具有本金安全的形象,使得銀行在以高于儲蓄利率的預期收益率銷售人民幣理財產品時很容易得到儲戶的追捧,成為儲蓄替代品。 但是,目前的人民幣理財產品缺乏監管,潛藏著較大的風險因素:作為銀行的創新產品,銀監會尚未對人民幣理財產品制定相應運作規范。依照現行監管規則,包括券商、期貨經紀、信托等門類的委托理財都不允許承諾最低收益,而對于人民幣理財在相關的信息披露、賬戶獨立等方面還沒有明確的法規來規范。在最初開始宣傳銷售人民幣理財產品時,有些銀行過于強調對“保底收益”的承諾,從而容易令客戶混淆了“預期收益”與“固定收益”的區別。而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銀行承諾收益則容易引發風險。 理財產品應提高透明度 江賽春認為,被“叫停”的人民幣理財產品主要投資于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而相應地由基金公司推出的貨幣市場基金具有相對優勢和對人民幣理財產品有較強的替代性。貨幣市場基金的優勢主要體現在運作的透明度上。按照基金法的要求,它有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透明,定期公布投資組合及相關收益率)和良好的監管體系(既受到監管機構的監管,又有托管行的監督)。因此,貨幣市場基金在透明度上要好于銀行的人民幣理財產品。 江賽春認為,從理財市場的未來發展來看,理財產品應定位在低風險、高流動性,追求收益的傾向將受到抑制。銀行允許設立基金公司后,主要投資于貨幣市場的人民幣理財產品可由相應的貨幣市場基金取代。但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由于種種原因并不會被完全取代,對銀行面向公眾發行的理財產品也需要加強監管,加強信息披露和統一的運作規范。 據有關方面稱,銀監會將于近期出臺“理財產品風險管理指引”,指引將對目前市場上的各類銀行類產品進行定義和明細的分類,并針對其風險進行更嚴格的管理。指引的發布意味著繼前期集中規范信托業務后,理財市場也將受到監管部門的清理和規范,其重點便是目前正在熱賣的人民幣理財產品。 監管重點在“中間業務” 目前證券、銀行、基金、保險等構成了中國的理財市場。這個市場從整體上講,沒有缺陷。但是監管層面存在問題,尤其是銀行這一塊。 從風險等級劃分,風險最大、最具誘惑的是證券公司的理財,中間是基金,風險最小的是保險和銀行。如果在法制和監管上對經營者有所規范,理財的市場空間是相當大的。 銀行是為大眾投資者而創造的一個低收益、低風險的理財平臺。銀行增加中間業務應該規范。比如應該規定銀行的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在什么樣的范圍內,投資什么樣的品種。銀行相當于經紀人,比如投資國債,投資公共事業等等。但是在經營過程中以誘導市場的方式就不可取。應在規定有一定彈性的范圍內,不要給投資者做保底承諾,避免攬儲之嫌,以合法方式退出,為中介機構創造價值回歸。同時,也應該讓投資人有承擔風險的意識,有能力承擔風險的投資人進入市場。并不是有錢投資就能賺錢。 在具體操作上,需要通過嚴格、完善的立法為有效監管投資風險提供法律依據。監管機構也要加強對各投資運營機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管,檢查其是否真正履行了法律賦予的職責。并負責投資運營機構的資格認證、日常監管、風險監管、內部控制、信息監督、社會監督等。 中國的理財市場空間是廣闊的。中國老百姓信賴銀行,有錢也舍不得花,希望通過自己的節衣縮食為后代謀福。如果能有好的理財品種,真正為了老百姓的錢保值增值,銀行理財市場前景無可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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