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住基金邊緣化的咽喉:治標與治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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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5日 09:10 21世紀經濟報道 | |||||||||
王群航 就“邊緣化”現象對于中國基金市場健康發展的破壞程度來看,將其看成為中國基金市場的又一層黑幕一點也不為過。 相關研究的結論顯示,截止到2004年底,中國基金市場中管理有封閉式基金的17家基
看清“邊緣化”本質 “邊緣化”現象是在超常規發展機構投資者的戰略政策嬌寵之下縱容出來的,是中國基金市場規范發展進程中的一個“絆腳石”,一個畸瘤。 第一,從客觀上看,“邊緣化”現象的產生是由于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這兩類基金在機制上的不同特征而誘發出來的一種存在于部分基金公司內部的“組合資產管理”現象,它說明中國基金市場在制度建設方面仍然是任重道遠。 第二,從微觀上看,“邊緣化”現象既嚴重損害了封閉式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也嚴重欺騙了廣大開放式基金的投資人士,更是暴露了相關基金公司在整體投資理財能力方面的缺陷。2004年度的業績統計顯示,2004年以前成立的基金,54只封閉式基金中有41只基金虧損,虧損率為75.93%;2004年以前成立的55只開放式基金中有22只虧損,虧損率為40%;2004年成立且已公布凈值的32只開放式基金中,有27只基金是虧損的,虧損率達84.38%。 如果考慮到“邊緣化”的因素,假設那些有“邊緣化”背景且有贏利的開放式基金也都本該是虧損的,那么,2004年以前成立的55只開放式基金中將可能有35只基金虧損,虧損率為63.64%;2004年成立且已公布凈值的32只開放式基金中,將可能有29只基金是虧損的,虧損率達到了90.63%。這是一個多么可怕的假設。 第三,從主觀上看,“邊緣化”現象是相關基金公司在利用中國基金市場的制度建設缺陷,在基金市場上大搞業績造假、樹立“明星基金經理”光輝形象的具體行為表現,也是相關基金公司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市場理性投資行為的具體行為表現。“邊緣化”現象的存在,是相關基金公司在明目張膽地戲弄整個中國證券市場,在嘲笑監管機構的無力、無奈和無能,是部分基金公司在投機心態作祟影響下的短視行為。 第四、從宏觀上看,“邊緣化”現象是一種違法、違規、違紀的“三違”現象。首先,從“三公”的角度來看,“邊緣化”現象既是在區別對待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的投資人,也是在區別對待不同開放式基金的持有人;其次,“國九條”明確指出,要保護投資人的利益。 治標 由于封閉式基金與開放式基金這兩類基金機制上的原因,使得“邊緣化”現象的產生具有天然的基因,但是,這并不等于我們沒有辦法對付它。通過長期深入細致的觀察與研究,筆者認為,我們完全可以從“標”與“本”這兩個方面予以遏制與根治。 遏制“邊緣化”弊病的“標策”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從監管層,到富于責任感的媒體,要對“邊緣化”現象有清晰的洞察,無情的揭露和深刻的認識,從監管上、輿論上、道義上對“邊緣化”現象給予嚴厲打擊,并且以多種方式提高基金公司的“三違”成本,讓有關基金公司根本承受不了,不能僅僅因為要“超常規發展”而對它們的“三違”行為姑息遷就!俺R幇l展”是在健康狀態下的“超常規發展”,而非畸形的“超常規發展”。 第二,投資人要對“邊緣化”現象有清晰的認識,并在具體的投資活動中加以區別對待,即對于可能有“邊緣化”現象的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采取“選擇性投資”與“拒絕投資”兩種策略。 選擇性投資,即對于可能存在“邊緣化”現象的公司,且旗下確實樹立起了某只“明星基金”,投資人不妨將計就計,從該公司的其它開放式基金上撤出,只投資這一只“明星基金”。道理很簡單:既然你基金公司愿意“抬轎”,廣大投資人當然就可以“坐轎”。 拒絕投資,即對于那些可能存在“邊緣化”現象,但公司整體投資管理能力實在是差,即使有“邊緣化”在幫忙,也仍然抬不出一只“明星基金”的基金公司的開放式基金,筆者建議大家采取全面回避的投資策略。 也許有的投資人會覺得,他投資該基金已經被套住了,現在贖回不是太可惜嗎?但是,大家是否想過,這些基金公司的資產管理能力很差,投資人如果長期套在那里,只會喪失更多在其它開放式基金上贏利的機會。 也許有的投資人會說:過往業績并不一定能夠代表未來。筆者認為,從理論上可以這么認為。投資人如果留意,就可以發現,喜歡用“過往業績并不一定能夠代表未來”這句含有辯證法意味話語的,往往是那些業績不好的基金公司,對于這樣的公司,投資人其實就應該在其投資管理能力差、凈值增長率“變負”的時候墻倒眾人推,而在其投資管理能力提高、凈值增長率“變正”的時候眾人拾柴。 至于封閉式基金在我國市場上的高度折價現象,筆者認為它與部分基金公司將封閉式基金“邊緣化”現象有關。從理論上講,高折價的封閉式基金具有很高的投資價值,但是,由于部分基金公司自己都不重視封閉式基金,如何讓投資人去重視它們呢?而且,正是由于這部分基金公司的“三違”行為,波及損害到了其它合規運作的基金公司的清譽,影響到了整個封閉式基金市場的正常發展。 治本 要真正讓部分基金公司警醒,不再做出擾亂基金市場正常秩序、侵犯絕大多數投資人合法權益的“邊緣化”行為,更應該從以下方面灌猛藥。 第一,暫時停止相關基金公司的新基金發行,控制這些基金公司欺騙投資人行為的擴大。其原因在于:“邊緣化”現象凸顯了相關基金公司的道德風險,以及相關基金公司的投資管理水平太差。 第二,實行“新封轉開”。這里所說的“新封轉開”,并非傳統意義內涵上的“封轉開”,而是在“邊緣化”現象背景之下的“新封轉開”。涉及到“邊緣化”現象的有關基金公司資產管理能力有限,當前市場上基金公司的數量又在急劇膨脹,基金公司之間的優勝劣汰機制需要建立,對于具有“邊緣化”現象的基金公司實施一定程度的“封轉開”運作,無疑將是十分積極的。 筆者認為,可以入選“新封轉開”對象的封閉式基金主要應具備以下條件:屬于可能存在“邊緣化”現象的公司;公司整體投資管理能力差,旗下的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全部虧損;旗下的封閉式基金凈值損失特別大。 也許,有人會從中國基金市場超常規發展的宏觀戰略來考慮,如果實施“新封轉開”,必將會有較大數量的贖回發生,必將會影響到整個證券市場的穩定,影響到中國基金市場超常規發展機構投資者的戰略決策。但是,大家是否想過,一來長痛不如短通;二來通過針對特殊對象的“新封轉開”來清除中國基金市場的“邊緣化”毒瘤,純潔中國基金這個新興的機構投資者隊伍,以個別基金、個別基金公司的被清理來喚起投資信心的恢復,從而進一步促進整個中國基金市場、中國證券市場健康地超常規發展,利弊與得失,無需贅言;三來實施“新封轉開”可以及早終止部分基金公司侵害封閉式基金持有人的行為,是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的切實體現。 第三,整頓可能存在“邊緣化”現象的基金公司的中央交易室(又稱“集中交易室”),更改業務處理規則,甚至可以考慮撤銷相關基金公司里的中央交易室,將其轉移到證券公司,由證券公司設立專門的機構來執行基金公司的委托指令。 這樣做主要是出于以下考慮:中央交易室是貫徹相關基金公司“邊緣化”方針,具體執行“邊緣化”投資操作的部門。在部分基金公司里,基金經理的委托買賣指令發送到中央交易室后,中央交易室的工作人員要審查該筆指令是否由封閉式基金的基金經理和開放式基金的基金經理同時發出,如果確有同時發出,則先執行開放式基金的委托指令,待其成交完成之后,再執行封閉式基金的委托指令。 此外證券公司本來就是專職執行委托買賣的代理機構。證券公司做委托代理,名正言順;證券公司僅做委托代理,不管理資金,不做決策,風險可控;基金公司一直就在追求單純的投資管理業務,現在正好可以分出一部分,讓它們專職做好投資管理,也有助基金公司的專業化發展。 (作者供職于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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