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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時穩定價值債券投資基金第十一次分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博時穩定價值債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于2005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管理人決定進行自基金成立以來的第十一次分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0.016元,加計本次分紅,本基金累計分紅為每10份0.191元。現將分紅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截至2006年7月18日,本基金已實現的凈收益為9,399,763.89元;可分配收益為9,399,763.89元。以2006年7月18日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本基金決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0.016元。剩余收益仍保留在基金資產中。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6年7月25日 2、紅利發放日:2006年7月27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將按2007年7月25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轉換為基金份額。 4、現金紅利再投資的基金單位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6年7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本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6年7月27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以2006年7月25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紅利再投資所轉換的基金份額于2006年7月26日直接劃入其基金賬戶,2006年7月27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對于未選擇本基金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方式。 3、投資者可以在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2006年7月25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請投資者確認基金認購確認書上的分紅方式是否正確,或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或網站查詢分紅方式,如不正確或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可以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4、若投資者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并在2006年7月25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的,其帳戶余額(包括紅利再投資份額)低于100份時,本基金將自動計算其分紅收益,并與贖回款一起以現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關信息的投資者,可以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bosera.com)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95105568(免長途費)、010-65171155)咨詢相關事宜。 特此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7月20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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