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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華價值優勢股票型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鵬華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6】105號文批準,自2006年6月12日起向社會公開募集。截止到2006年7月11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經順利結束。經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驗資,本次募集凈認購額為1,875,734,450.63元人民幣,按照每一基金份額面值人民幣1.00元計算,折算成基金份額計1,875,734,450.63份,有效認購戶數為47,537戶。認購資金在本基金驗資確認日之前產生的銀 行利息共計1,021,835.84元,其中1,019,542.09元折算為基金份額分別計入各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帳戶,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余的2,293.75元為利息折份額計算尾差歸入基金財產。 上述募集資金及其利息計算的合計基金總份額為1,876,753,992.72份基金份額。 募集資金及利息已于2006年7月17日全額劃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基金托管專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鵬華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鵬華價值優勢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的有關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關條件,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并于2006年7月18日獲書面確認,本基金合同自該日起正式生效;鸷贤е掌,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間所發生的律師費、會計師費、信息披露費等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銷售機構(包括場內和場外的銷售機構)受理投資人認購申請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申請的成功與否須以本基金注冊登記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確認結果為準。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之后,到銷售機構的網點進行交易確認的查詢,也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4006788999、0755-82353668和網站www.phfund.com.cn查詢交易確認狀況。本基金管理人將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寄送交易確認對帳單。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約定,本基金的申購、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90天內開始辦理。在確定了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具體時間后,由本基金管理人最遲于開放日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予以公告。 本基金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三個月內開始辦理。在確定上市交易的時間后,本基金管理人最遲在上市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9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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