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基金關于華安MSCI中國A股第四次分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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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2日 09:18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華安MSCI中國A股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為回報投資者,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華安MSCI中國A股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管理人決定對本基金實施第四次分紅,F將分紅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復核,以2006年5月31日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本基金決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0.50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6年6月13日; 2.紅利劃出日、紅利再投資日:2006年6月14日; 3.現金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6年6月16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6年6月14日自基金托管專戶劃出。 2.選擇現金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6年6月15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6月16日起可查詢、贖回。 3.紅利再投資按紅利劃出日(2006年6月14日)的基金份額資產凈值轉換基金份額,不足0.01份基金份額的,四舍五入。 4.權益登記日之前(截至2006年6月13日)被凍結的基金份額應分得的現金紅利按現金紅利再投資方式處理。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和再投資手續費。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2.對于未選擇本基金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方式。 3.投資者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也可以通過華安基金管理公司網站或電話交易系統變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本次分紅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最后一次對本基金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凡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務必在2006年6月12日前(含該日)到銷售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七.咨詢辦法 1.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huaan.com.cn;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21)68604666; 3.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等機構的代銷網點。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