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達價值精選股票型投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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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1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基金管理人: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發售基本情況
1、 基金名稱 易方達價值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110009) 2、 基金運作方式和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 3、 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4、 基金份額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5、 基金投資目標 追求超過基準的投資回報及長期穩健的資產增值。 6、 募集目標 本基金不設募集規模上限。 7、 發售對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投資于基金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8、 銷售機構與銷售地點 (1)直銷中心 廣州市體育西路189號城建大廈27樓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銷網點(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工商銀行:本基金在中國工商銀行的20000多個理財網點銷售; -廣發證券:本基金在廣發證券的133個網點銷售; -國泰君安證券:本基金在國泰君安證券的161個網點銷售; -銀河證券:本基金在銀河證券的167個網點銷售; -國信證券:本基金在國信證券的25個網點銷售; -申銀萬國證券:本基金在申銀萬國證券的109個網點銷售; -招商證券:本基金在招商證券的31個網點銷售; -中信證券:本基金在中信證券的41個網點銷售; -中信建投證券:本基金在中信建投證券的116個網點銷售; -海通證券: 本基金在海通證券的90個網點銷售; -華泰證券:本基金在華泰證券的34個網點銷售; -聯合證券:本基金在聯合證券的34個網點銷售; -光大證券:本基金在光大證券的46個網點銷售; -長江證券:本基金在長江證券的52個網點銷售; -中銀國際證券:本基金在中銀國際證券的約20個網點銷售; -東方證券:本基金在東方證券的37個網點銷售; -國聯證券:本基金在國聯證券的13個網點銷售; -平安證券:本基金在平安證券的22個網點銷售; -湘財證券:本基金在湘財證券的31個網點銷售; -東莞證券:本基金在東莞證券的20個網點銷售; -財富證券:本基金在財富證券的18個網點銷售; -國都證券:本基金在國都證券的18個網點銷售; -世紀證券:本基金在世紀證券的21個網點銷售; -西部證券:本基金在西部證券的約22個營業部銷售; -華安證券:本基金在華安證券的69個網點銷售; -山西證券:本基金在山西證券的28個網點銷售; -東吳證券:本基金在東吳證券的18個網點銷售; -金通證券:本基金在金通證券的37個網點銷售; -天和證券:本基金在天和證券的17個網點銷售; -廣東證券:本基金在廣東證券的71個網點銷售; -萬聯證券:本基金在萬聯證券的20個網點銷售; 各代銷機構的詳細銷售地點請見附件。 (3)如本次發售期間,新增代銷機構或營業網點,將另行公告。 9、募集時間安排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為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2)本基金自2006年6月5日到2006年6月23日公開發售。在上述時間段內,本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先購先得。基金管理人根據認購的情況可適當延長發售時間,但最長不超過法定募集期限;同時也可根據認購和市場情況提前結束發售。 (3)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三個月內,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認購戶數不少于200人,則該基金合同滿足生效條件。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資者的認購款項只能存入商業銀行,不作它用。認購資金在募集期內產生的利息將折合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 (4)若三個月的募集期滿,本基金合同未達到法定生效條件,則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將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并將已募集資金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后30天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二、認購方式與相關規定 1、 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采取金額認購的方式。 2、 認購費率 投資者重復認購,須按每筆認購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 本基金的認購金額包括認購費用和凈認購金額。募集資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時歸入投資者認購金額中,折合成基金份額,歸投資者所有。募集資金利息的數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為準。該部分份額享受免除認購費的優惠。 認購份數的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認購費率,對于1000萬元以上的認購適用絕對數額的認購費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認購費用 認購份數=凈認購金額/基金份額面值 認購費用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二位;認購份數保留至0.01個基金份額,小數點后兩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計入基金資產。認購費用不屬于基金資產。 舉例如下:假設某投資者以10000元認購易方達價值精選基金,假設其認購資金在募集期產生的利息為14.70元,則其可得到的份額數計算如下: 認購費用=10000×1.2%=120元 凈認購金額=10000+14.7-120=9894.70元 認購份數=9894.70÷1.00=9894.70份 即投資者用1萬元認購本基金,在此其間產生了14.70元的利息,可獲得9894.70?份基金份額。 3、按有關規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師費、會計師費和信息披露費在基金認購費中列支。 4、通過工商銀行的銷售網點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5000元,投資金額級差為1000元;在工商銀行以外的各代銷網點可接受投資者(不分機構和個人)單筆認購金額在1000元人民幣以上(含1000元)的認購申請,不設金額級差。 5、在本公司直銷網點認購,首次認購最低金額為50000元人民幣,不設金額級差。 6、投資者每次追加認購的最低金額均為1000元。 7、在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可接受個人投資者單筆認購金額在1000元人民幣以上(含1000元)的認購申請。 8、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銷。 9、已購買過易方達開放式基金(易方達深100ETF除外)的投資者,在原開戶機構的網點購買本基金時不用再次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在新的銷售機構網點購買本基金時,需先辦理登記基金賬號業務。 10、繳款方式 通過代銷網點認購的投資者采用“實時扣款”方式,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投資者采用“全額繳款”方式。 三、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注意事項: 1、 一個機構投資者在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2、 機構投資者認購基金可以在代銷機構指定的基金代銷網點認購,還可以選擇到本公司直銷中心辦理,通過代銷機構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在工商銀行銷售網點首次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為5000元),通過直銷中心首次認購的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0元。 3、 投資者不能直接以現金方式認購。 4、 在直銷中心開戶的機構投資者必須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今后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只能通過此賬戶進行。在代銷網點認購的機構投資者應指定相應的代銷銀行活期存款賬戶或在券商處開立的資金帳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 5、 直銷中心地址:廣州市體育西路189號城建大廈27樓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通過中國工商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開戶及認購時間: 機構認購業務的辦理時間為:基金發售日9:00至17:00(具體辦理時間以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為準)。 2、開立中國工商銀行的交易賬戶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中國工商銀行的交易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③法人授權委托書(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機構公章); ④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⑤填妥的《基金交易賬戶開戶申請表》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金帳戶業務申請書》并加蓋公章。 3、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開立中國工商銀行交易賬戶后,可提出基金認購申請,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自助卡; ②《代理 基金申/認購申請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中國工商銀行在接收到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基金管理公司確認后,投資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國工商銀行銷售網點打印基金帳戶開戶確認書和認購業務確認書。 (三)通過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以下為機構投資者在代銷本基金的證券公司開戶和認購的基本流程,具體程序和手續以各代銷證券公司的規定為準。 1、開戶和認購的時間 基金發售期每日的9:30至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受理)。 2、開立資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1)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開立了資金帳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帳戶;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上述文件應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6) 預留印鑒。 3、開立基金賬戶(已開立過易方達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再次辦理,已在其他銷售機構開立過易方達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辦理“登記基金賬號”業務,投資者須提供基金賬號。 機構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須提供以下資料: (1)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4、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申請認購本基金須提供以下資料: (1)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機構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投資者還可以通過電話委托、自助/熱自助委托、網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四)通過易方達直銷中心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開戶及認購時間: 機構認購業務的辦理時間為基金發售日的9:00至17:30(周六、周日除外)。 2、開立基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投資者填寫并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開戶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上述文件應同時提供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3)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機構公章); (4)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5)預留印鑒卡; (6)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或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 機構投資者開戶資料的填寫必須真實、準確,否則由此引起的錯誤和損失,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3、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在直銷中心認購應提交以下資料: (1)加蓋預留印鑒的認購申請表 (2)前來辦理認購申請的機構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 (3)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現金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復印件 尚未辦理開戶手續的投資者可提供規定的資料將開戶與認購一起辦理。 4、投資者提示 請機構投資者盡早向直銷中心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表。投資者也可從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網站(www.efunds.com.cn)上下載直銷業務申請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銷中心與代理銷售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投資者請勿混用。 6、易方達直銷中心咨詢電話:020-38797023 (五)繳款方式 1、 機構投資者通過代銷網點認購只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由代銷機構扣款。 2、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機構投資者,則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式如下: (1)機構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下午4:30之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銀行的直銷專戶。 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廣州東城支行 賬號:3602031419200088891 戶名: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 賬號:800122171108027001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機構投資者在銀行填寫劃款憑證時,請寫明用途。 (3)如果機構投資者當日規定時間內沒有把足額資金劃到賬,則以資金到賬之日作為受理申請日(即有效申請日)。 (4)至認購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的指定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其它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