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避險基金首募進入下一避險周期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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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6日 07:59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南方避險(資訊 凈值 論壇)增值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發起人、管理人和注冊登記人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工商銀行”)。本基金的首次募集獲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3】66號文批準,并于2003年5月23日開始至2003年6月24日結束,共募集5,192,983,082.27億份基金份額,有效認購戶數為148,023萬戶。本基金于2003年6月27日成立,并于2003年9月29日開放贖回業務。2004年5月、2006年1月本基金進行了兩
根據《南方避險增值基金基金契約》和《南方避險增值基金招募說明書》的相關規定,本公司決定從2006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27日進行首次募集份額進入下一避險周期操作,從2006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30日進行第三次開放申購(如果在2006年6月30日前達到本基金50億的預計規模,則本基金將提前結束開放申購),自結束開放申購的第二日起本基金將重新只開放贖回而不開放申購。 一、首次募集份額轉入下一避險周期的相關規定 1、本基金首次募集份額的代碼是202201,轉入下一避險周期后的基金代碼是202202。 2、首次募集份額到期的默認方式為全部自動轉入下一避險周期。首次募集份額將于2006年6月27日自動轉入下一避險周期,避險條款中擔保的投資金額重新界定為6月27日的轉入金額,即6月27日的轉入份額乘以6月27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擔保人為3年后的可贖回金額低于投資金額的差額部分提供擔保。 3、投資者于2006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26日每工作日9:00至15:00,可以通過本公司和各代銷機構的營業網點(包括電子化服務渠道)辦理日常業務,包括基金的贖回、基金間轉換業務(基金代碼是202201),其中基金間轉換只能轉為南方現金(資訊 凈值 論壇)增利基金。 4、無論采取何種方式,基金持有人均無需支付交易費用。即基金持有人不需支付贖回費用、基金間轉換費用和轉入下一避險周期的申購費用。 二、首次募集份額進入下一避險周期的避險條款 1、投資者選擇進入下一避險周期,則本基金將以其在轉入下一避險周期當日的基金份額凈值乘以當日的轉入份額為擔保金額。 2、首次募集份額的基金持有人均適用避險條款。 三、開放申購的相關規定 1、本基金本次開放申購的基金代碼是202202。 2、如果截止于2006年6月26日末,本基金規模小于50億元人民幣,本基金將于2006年6月27日開放申購。本基金從2006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30日每工作日9:00至15:00(周六、周日均不接受申購),通過本公司和各代銷機構的營業網點(包括電子化服務渠道)向個人和機構投資者開放申購,先購先得。投資者可以撥打全國免長途費的熱線:400-889-8899進行咨詢,也可以聯系如下: 本基金代銷機構包括:中國工商銀行、招商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深圳發展銀行、華泰證券、興業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廣發證券、聯合證券、銀河證券、海通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東方證券、光大證券、東吳證券、長江證券、湘財證券、山西證券、中信證券(資訊 行情 論壇)、申銀萬國(資訊 行情 論壇)證券、渤海證券、廣州證券、長城證券、南京證券、華西證券、東莞證券、金信證券、世紀證券、中信建投、金元證券、上海證券、國都證券、中銀國際證券等。 3、本基金的預計規模為50億元人民幣,在開放申購期間基金資產達到或超過預計規模時,基金管理人可提前終止申購,但對于終止申購當日提交的申購申請將全部予以確認。 4、投資者欲申購本基金,需開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但每個投資者僅限開立一個基金賬戶。尚未開立基金賬戶的個人投資者必須本人親自辦理開戶和申購手續。已經開立基金賬戶的投資者應持基金賬戶卡辦理申購手續。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當日的申購申請可以在當日交易時間結束(15:00)前撤銷。 5、本基金的申購費率隨申購金額的增加而遞減,如下表所示: 6、本基金采用“未知價”原則,即申購可得份額以申請當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兩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歸基金所有。方法如下: 申購費用 = 申購金額×申購費率 凈申購金額 = 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 = 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例、某投資者投資10萬元申購本基金,對應費率為1.0%。假設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0168元人民幣,則申購可得份額為: 申購費用 = 100,000×1.0% = 1,000元 凈申購金額 = 100,000 -1,000 = 99,000元 申購份額 = 99,000/1.0168 = 97,364.28份 因此,投資者投資10萬元申購本基金,得到97,364.28份的申購份額;在該例中,本基金的擔保金額是投資者初始投入的10萬元投資金額。 7、投資者申購基金成功后,注冊登記人在T+1 日自動為投資者登記權益并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投資者自T+2 日(含該日)后在本基金的贖回開放日(每周一)有權贖回該部分基金。投資者通常可在T+2日到網點查詢申購的確認情況。 8、本公告僅對本次開放申購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其它未說明的事項遵循基金契約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刊登在2003年5月20日《中國證券報》、2003年5月21日《上海證券報》和2003年5月22日《證券時報》上的《南方避險增值基金招募說明書》以及本公司網站(www.southernfund.com)的基金契約和招募說明書。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網站、電話中心(免長途費的全國統一客服熱線:400-889-8899)了解基金開放申購的相關事宜或下載有關申請表格。 9、本公司可綜合各種情況對開放申購的安排做適當調整。 四、轉入下一避險周期資金及申購資金的避險和擔保 1、本基金為轉入下一避險周期資金及申購資金提供避險條款。避險周期為三年,自開放申購之日起計算。 2、避險條款 連續持有本基金三年的持有人可以享受如下避險條款: (1)如根據基金避險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額累計凈值計算的贖回金額(以下簡稱為“可贖回金額”)高于或等于其投資金額,基金管理人將按贖回金額支付給投資者。 (2)如可贖回金額低于其投資金額,基金管理人將按投資金額(扣除已分紅款項)支付給投資者,并由擔保人提供擔保。 但持有本基金未滿三年而贖回的,贖回部分不適用避險條款。 3、擔保 本基金由中投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擔保范圍為可贖回金額低于投資金額的差額部分,擔保期限為基金避險周期到期日起六個月止。 4、滿期操作 申購資金避險周期到期時,基金持有人可以選擇采取贖回、基金間轉換或轉入下一避險周期的方式。 在避險周期到期前一個月,基金管理人還將公告最終的規則。 五、其他應注意事項 1、為了不影響本基金首次募集份額進入下一避險周期的操作,本基金管理人決定于2006年 6月12日—2006年6月18日,本基金轉托管業務將在每工作日開放;2006年6月19日—2006年6月26日期間暫停本基金的轉托管業務。在2006年6月19日前,已申請轉出但未申請轉入的基金份額,將被退回至原托管機構。 2、沒有代銷南方現金增利基金或沒有開通其轉換業務的代銷網點,本基金將不進行基金轉換。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6日 附件:南方避險增值基金擔保函 南方避險增值基金擔保函 本擔保函由中投信用擔保有限公司出具,其注冊地址為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一號東方廣場W2座7層。 本擔保函為南方避險增值基金(以下簡稱避險基金或本基金、基金)避險周期到期后進入下一避險周期的持有人的利益而訂立,在符合本擔保函的規定下,該持有人可有效地享有本擔保函的利益。 在《南方避險增值基金基金契約》中,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持有人約定了回避本金損失風險的避險條款,為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本擔保人愿就基金管理人對該避險條款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 一、擔保的范圍 擔保范圍為基金避險周期到期日按到期日基金單位累計凈值計算的可贖回金額低于基金持有人投資金額的差額部分。基金持有人的投資金額包括凈認購金額及認購費用。基金的避險周期為三年,自上一避險周期到期日之次日起計算。 基金持有人在避險周期到期日選擇基金間轉換或轉入下一避險周期的,同樣適用本擔保。但基金持有人在避險周期到期前贖回的部分不在擔保范圍之內。 二、擔保期間 自基金避險周期到期日起六個月止。 三、擔保的方式 在擔保期間,本擔保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四、擔保責任的履行 在避險周期到期時,如果按到期日基金單位累計凈值計算的可贖回金額低于基金投資人投資金額,基金管理人不按基金合同的約定向基金投資人支付不低于投資金額扣除已分紅款后的贖回款項,基金投資人有權就差額部分向本擔保人追償,本擔保人應及時履行擔保責任,向基金投資人清償。 五、當發生下列情形時,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1、在避險周期到期日按到期日基金單位累計凈值計算的可贖回金額不低于基金持有人投資金額的; 2、基金持有人在避險周期到期前贖回的基金份額部分; 3、在避險周期內,基金終止的; 4、在避險周期內,基金更換基金管理人的,但本擔保人書面同意繼續承擔擔保責任的除外; 5、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避險條款的。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本擔保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發生爭議時,各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注冊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根據事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擔保人:中投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