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華基金管理公司關于中國50基金分紅預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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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7日 10:43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鵬華中國50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中國50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4年5月12日生效,該基金此前已三次分紅,向該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10份基金份額累計派發紅利0.8元。截至2006年5月15日,該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1.490元。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及《鵬華中國50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管理人決定對中國50基金進行分紅。現將分紅預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經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銀行復核,以2006年5月15日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中國50基金分別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紅利0.3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6年5月22日 2、紅利發放日:2006年5月24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將按2006年5月2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額凈值轉換為基金份額。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下午15:00后在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登記在冊的本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6年5月24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6年5月23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06年5月24日起可以查詢、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等紅利再投資費用。 六、重要提示 1、權益登記日以后(含權益登記日)申購或轉換轉入上述分紅基金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而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或轉換轉出上述分紅基金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 2、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基金銷售網點選擇或更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的最終分紅方式以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權益登記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對上述分紅基金的最后一次相關選擇(或修改)確認的分紅方式為準。對于未在權益登記日之前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上述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方式。 3、根據2004年10月14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和《證券時報》上刊登的《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修改開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中國50基金的默認的分紅方式從該公告發布之日起統一變更為現金方式。請投資者于本次分紅的權益登記日前務必致電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熱線人工坐席或登陸公司網站核實基金分紅方式,本次分紅最終確定的分紅方式以基金管理人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記錄為準。若投資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實的基金分紅方式與投資人要求不符或與相關代銷機構記錄的投資者分紅方式不符的,投資者應當要求相關代銷機構于2006年5月19日前(含5月19日)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設定或變更分紅方式,以達到投資者的要求。 4、基金份額持有人在2006年5月18日至2006年5月22日期間,不能辦理跨系統轉登記業務。 5、本分紅公告為分紅預案,對于上述分紅基金,若因基金份額或凈值變動等原因導致每10份基金份額可派發紅利低于上述分紅金額或導致上述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條件,本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刊登相關公告決定是否予以分紅或變更分紅方案,否則上述基金的本次分紅事項仍按本預案實施并不再另行公告。 七、咨詢辦法 上述分紅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欲了解上述分紅基金其它有關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詢: 1、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phfund.com.cn 2、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可通過以下銷售機構咨詢分紅事宜: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網點及交通銀行、深圳發展銀行、銀河證券、中信證券、廣發證券、海通證券、國泰君安證券、中信建投證券、國信證券、興業證券、招商證券、長江證券、國都證券、齊魯證券、湘財證券、華泰證券、萬通證券、長城證券、山西證券、東吳證券、國元證券等代銷機構的相關網點。 特此公告。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7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