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天時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摘要(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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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8日 15:5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 (一)基金收益的構成 基金收益包括:債券利息、票據投資收益、買賣證券差價、銀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或費用的節約計入收益。
(二)基金凈收益 基金凈收益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費用后的余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紅利再投資,每日進行收益分配; 2、“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收益根據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萬份基金凈收益為基準,為投資者每日計算并分配當日收益,每月集中支付收益,使基金賬面份額凈值始終保持1.00元。投資者當日應付收益的精度為0.01元,第3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額歸入基金財產,參與下一個工作日的分配; 3、本基金根據每日收益情況,將當日收益全部分配,若當日凈收益大于零時,為投資者記正收益;若當日凈收益小于零時,為投資者記負收益;若當日凈收益等于零時,當日投資者不記收益; 4、本基金每日收益計算并分配時,以人民幣元方式簿記,每月累計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紅利再投資(即紅利轉基金份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贖回基金份額獲得現金收益;若投資者在每月累計收益支付時,其累計收益恰好為負值,則將縮減投資者基金份額。若投資者全部贖回基金份額時,其收益將立即結清,若收益為負值,則將從投資者贖回基金款中扣除; 5、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權益; 6、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結轉一次,合同生效不滿1個月不結轉。每月結轉時,若投資者賬戶的當前累計收益為正收益,則該投資者賬戶的本基金份額體現為增加;反之,則該投資者賬戶的本基金份額體現為減少;除了每月的例行收益結轉外,每天對涉及有贖回等交易的賬戶進行提前收益結轉,處理方式和例行收益結轉相同; 7、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8、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且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情況下,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可酌情調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項調整不需要基金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基金管理人應于實施更改前依照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公告; 9、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基金收益公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將于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當日,公告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間的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前一日的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每一開放日公告前一開放日的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節假日,應于節假日結束后的第2個自然日,披露節假日期間的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節假日最后一日的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節假日后首個開放日的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收益公告由基金管理人編制,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后公告。如遇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對上述事項,法律法規有新的規定時,基金管理人應按新的規定作出調整。 每萬份基金凈收益=(當日基金凈收益/當日基金份額總額)×10000 上述收益的精度為0.0001元,第5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 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為最近第i個公歷日(包括計算當日,i=1,2,…,7)的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數點后3位。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公告與實施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擬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實后確定。本基金按日計算并分配收益,基金管理人不另行公告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發生的費用 收益分配采用紅利再投資方式,免收再投資的費用。 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承擔。 四、與基金財產管理、運用有關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銀行匯劃費用; 9、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資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終止清算時所發生費用,按實際支出額從基金資產總值中扣除。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該基金資產凈值的0.33%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33%÷當年天數 H為每日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2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托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1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2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基金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的銷售服務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0.25%年費率計算,銷售服務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日計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銷售服務費劃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2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9項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律師費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其他具體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依據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執行。 (四)費用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后,可根據基金發展情況調整基金管理費率或基金托管費率。調高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銷售服務費率,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調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托管費率、銷售服務費率,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于新的費率實施日前依照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公告。 (五)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五、基金財產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限制 (一)投資目標 在充分重視本金安全的前提下,確保基金資產的高流動性,追求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穩定收益。 (二)投資范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流動性高、信用風險低、價格波動小的短期金融工具,包括: 1、現金; 2、通知存款; 3、1年以內(含1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 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 5、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債券回購; 6、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中央銀行票據; 7、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三)投資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資于同一公司發行的短期融資券及短期企業債券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本基金的存款銀行應當是具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資格、證券投資基金代銷業務資格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托管人資格的商業銀行; 3、本基金投資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 4、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同一商業銀行的存款,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 5、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同一商業銀行的存款,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5%; 6、本基金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超過180天; 7、除發生巨額贖回的情形外,本基金的投資組合中,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因發生巨額贖回致使本基金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20%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5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8、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過397天但剩余存續期超過397天的浮動利率債券的攤余成本總計不得超過當日基金資產凈值的20%; 9、本基金買斷式回購融入基礎債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過397天; 10、本基金與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11、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的其他投資比例限制; 12、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3、因基金規模、市場變化、有關法律法規或交易規則調整等原因導致投資組合超出上述規定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應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以達到上述標準,但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將不受上述限制; 14、本基金不得違反基金合同中有關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比例等約定; 15、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 (四)投資禁止 本基金不得與基金管理人的股東進行交易,不得通過交易上的安排人為降低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實天數。 本基金不得投資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轉換債券; 3、剩余期限超過397天的債券; 4、信用等級在AAA以下的企業債券; 5、信用評級低于以下標準的短期融資券: (1)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1級或相當于A-1級的短期信用級別; (2)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豁免信用評級的短期融資券,其發行人最近3年的信用評級和跟蹤評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AAA級或相當于AAA級的長期信用級別; 【2】國際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低于中國主權評級一個級別的信用級別。 同一發行人同時具有國內信用評級和國際信用評級的,以國內信用級別為準; 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資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20個交易日內予以全部減持; 6、以定期存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浮動利息債券; 7、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禁止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發生變動,基金管理人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有權依據新的規定相應修改上述“(三)投資組合限制”和“(四)投資禁止”中的相關條款,并依照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公告,但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五)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用基金財產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可能使基金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資或者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發行的股票或者債券; 6、買賣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關系的股東或者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關系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 7、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8、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基金合同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