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大成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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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0日 11:31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為進一步維護基金投資人的利益,回報廣大投資人對我公司的長期支持與厚愛,經與大成債券投資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協商一致,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我公司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及大成債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對大成債券投資基金的基金合同做如下修改。 修改一:
《基金合同》第八條“基金成立后的申購與贖回”第(六)款“申購與贖回的費用”: 原文如下: “1、申購費率為1.5%。 2、贖回費率為0.25%,贖回費用于支付相關手續費后余額歸入基金財產。贖回費歸入基金財產的比例不得低于贖回費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 3、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費率,調整結果將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 修改為: “本基金的投資者可以選擇一次性交納申購費,也可以選擇按‘持續性收費模式’交納銷售服務費。投資者申購時,每筆申購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收費模式,且持有期間不能在不同收費模式之間進行轉換。在本基金中,申購費和持續性銷售服務費不能同時收取。 1、前端申購費用(前端收費模式) 本基金前端申購費率為1.5%。 2、后端申購費用(后端收費模式) 本基金可以在合適時機采用后端收費模式,但后端申購費率最高不超過2%,具體費率水平參見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或其它公告。后端收費模式下,投資者可以在申購基金時無須交納,而是在贖回基金份額時再補交相應的申購費用。 3、銷售服務費(持續性銷售服務費收費模式或持續性收費模式) 本基金的持續性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3%/年,從開放式基金財產中計提。 計算方法如下: 每日銷售服務費 =該收費模式下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總額× 銷售服務費率/年計提天數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的前兩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 銷售服務費用于支付基金的營銷費用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費等。基金管理人須在招募說明書或最新的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或其它公告中予以載明,并需在定期的監察稽核報告、基金的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里,依法對持續性銷售服務費的計提、列支等情況進行專項說明。 對于采用持續性銷售服務費模式的新的申購,每筆申購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對于采用持續性銷售服務費模式的基金份額,應采用不同的基金代碼,單獨公布其基金份額凈值。 4、贖回費用 贖回費率為0.25%,贖回費用于支付相關手續費后余額歸入基金財產。贖回費歸入基金財產的比例不得低于贖回費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 5、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和銷售服務費率等,調整結果將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 修改二: 《基金合同》第十四條“基金資產估值”,增加第(十)款“基金份額凈值的確認”,該款如下: “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后第五位采用四舍五入方法,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于多種收費模式,導致有多個不同的基金份額凈值的,應分別予以計算,并分別予以公告。” 前述修改,不涉及各基金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變化,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無實質性不利影響。對基金合同的修改自2006年4月24日起正式生效。 咨詢方法: 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dcfund.com.cn 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 深圳:(0755)83183388-6868 北京:(010)85633388-6868 上海:(021)53599588—# 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網點及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萬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銷機構的相關網點。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