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鷹成份股優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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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5日 09:37 證券時報 | |||||||||
2005年第2號 基金發起人: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OO六年一月 金鷹成份股優選證券投資基金經中國證監會2003年3月24日證監基金字[2003]41號文件“關于同意金鷹成份股優選證券投資基金設立的批復”批準發起設立。基金合同于2003年6月16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招募說明書。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 本摘要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當投資人贖回時,所得或會高于或低于投資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額。如對本招募說明書有任何疑問,應尋求獨立及專業的財務意見。 本招募說明書已經本基金托管人復核。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05年12月16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05年9月30日(未經審計)。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名 稱: 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冊 地 址: 廣東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東段商業銀行大廈7樓16單元 辦 公 地 址: 廣東省廣州市沿江中路298號江灣商業大廈22樓 設 立 日期: 2002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 吳 張 聯 系 電 話: 020-83936180 聯 系 人: 張夷 注 冊 資 本: 人民幣1億元 股權結構: (二)主要人員情況 1、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譚思馬先生,董事,1963年出生,經濟學碩士。歷任越銀財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廣州越銀財務發展公司董事、總經理,廣州證券公司副總經理,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 經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通過,譚思馬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有關任職程序正在辦理中。 詹松茂先生,董事,總經理,1964年出生,管理學碩士。歷任中國投資銀行廣東省分行(現為國家開發銀行廣州分行)國際業務部經理,美國洛杉磯美華國際企業公司董事、副總裁、財務總監,招商銀行廣州分行大德支行行長,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增城營業部總經理,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州市環市中營業部總經理,廣州證券經紀業務管理總部總經理,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總經理等。 高燕女士,董事,1975年出生,法學學士。歷任北京金泉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客戶部總經理,新希望集團金融事業部、四川南方希望有限公司投資經理等。 周躍進先生,董事,1958年出生,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執業藥師。歷任廣州何濟公制藥廠廠長,香港保聯拓展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廣州藥業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部部長,廣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現任廣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栗建偉先生,董事,1966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碩士。歷任中國長城鋁業公司供銷處干部,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企劃投資部科長、董事會秘書,現任廣東美的集團資本運營部部長。 高寶明先生,獨立董事,1958年出生,工商管理學士。歷任新鴻基銀行助理主任,東洋信托銀行信貸主任,香港上海匯豐銀行項目信貸經理,百富勤融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BNP百富勤融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現任香港金榜投資公司董事長。 魏明海先生,獨立董事,1964年出生,管理學博士,博士生導師、教授。歷任江西財經大學助教,中山大學會計系主任,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現任中山大學管理學院院長、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蘇祖耀先生,獨立董事,1963年出生,法學博士、高級律師、高級經濟師。曾任廣東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律師,現任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首席律師。 郭平先生,獨立董事,1963年出生,經濟學博士、教授、碩士生導師。歷任湖南財經學院財政系講師、教研室主任,湖南財經學院財政會計系副教授、系副主任,湖南大學會計學院教授、副院長。 曾巧女士,監事會召集人,1973年出生,管理學學士。歷任佛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助理,美的集團審計部審計經理,現任美的集團審計監察部副部長。 管勇先生,監事,1973年出生,理學碩士。歷任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信息技術中心員工,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知春路營業部總經理助理,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運作保障部經理、總監助理、副總監,現任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運作保障部總監。 姚萬義先生,獨立監事,1942年出生,大學本科。歷任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北京市監察局辦公廳主任、副局長、常委等職,中國證監會北京證管辦副主任、巡視員等職,北京證券業協會理事長。 朱劍彪先生,擬任督察長,1973年出生,經濟學博士研究生。歷任廣東商學院投資金融系教師,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銀行部經理,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基金總部經理,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籌備組成員,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研究部副總監。 公司原督察長路志剛先生因個人原因于2005年10月10日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辭職請求,經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其辭職請求,免去其所擔任的督察長職務。經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擬聘請朱劍彪先生擔任督察長職務,有關任職程序正在辦理中。 2、本基金基金經理 歐慶鈴先生,基金經理,1965年出生,北京師范大學理學博士。歷任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研究中心常務副總經理,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研究發展部副總監、首席分析師、基金經理助理。 3、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本基金采取集體投資決策制度,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有: 詹松茂先生,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董事、總經理; 龍蘇云先生,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投資研究部總監; 歐慶鈴先生,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基金經理; 朱劍彪先生,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投資研究部副總監。 4、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況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銀行”),基本情況如下: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 鋼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仟捌佰陸拾叁億玖仟零叁拾伍萬貳仟肆佰玖拾柒元捌角叁分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4 號 托管部門總經理:秦立儒 托管部門聯系人:寧敏 電話:(010)66594977 傳真:(010)66594942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 稱: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冊 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東段商業銀行大廈7樓16單元 辦 公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沿江中路298號江灣商業中心22層 法定代表人:吳張 電 話:020-83936180 傳 真:020-83282856 聯 系 人:張夷 2、 代銷機構 名 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鋼 聯 系 人:客戶服務中心 客戶服務電話:95566 名 稱: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冊 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號 辦 公 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蔣超良 電 話:021-58408812 聯 系 人:曹榕 客戶服務熱線:95559 名 稱:深圳發展銀行 住 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法蘭克紐曼 電 話:0755-82088888-8248 傳 真:0755-82080714 聯 系 人:李謹豪 名 稱: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 話:021-53594566-6013 傳 真:021-53858526 聯 系 人:邵軍 客戶服務熱線:021-962503 名 稱: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 話:021-62580818-416 傳 真:021-62569400 聯 系 人:韓星宇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666、021-962588 名 稱: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東城區新中街68號 法定代表人:黎曉宏 電 話:010-65186758 傳 真:010-65182261 聯 系 人:權唐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108、010-65186758 名 稱: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廣州市天河北路183號大都會廣場36、38、41樓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電 話:020-87555888轉875 傳 真:020-87557985 聯 系 人:肖中梅 名 稱: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電 話:010-66568587 傳 真:010-66568536 聯 系 人:郭京華 客戶服務熱線:010-68016655 名 稱: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 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大廈16-26層 法定代表人:何如 電 話:0755-82130833-2181 傳 真:0755-82133302 聯 系 人:林建閩 客戶服務熱線:800-810-8868 名 稱: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馬國強 傳 真:0755-82492187 客戶服務熱線:400-8888-555、0755-25125666 名 稱: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廣州市解放南路123號金匯大廈 法定代表人:楊池生 電 話:020-83270846轉72899 傳 真:020-83270505 聯 系 人:陳新 客戶服務熱線:020-96210 名 稱: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 所:廣州市先烈中路69號東山廣場主樓五樓 法定代表人:吳張 電 話:020-87320991 傳 真:020-87325036 聯 系 人:王江川 客戶服務熱線:020-87320991、020-87320595 名 稱:西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 所:重慶市渝中區臨江支路2號合景國際大廈A幢22-25層 法定代表人:蔣輝 電 話: 023-63786397 傳 真: 023-63786312 聯 系 人: 楊卓穎 客戶服務電話:023-63786187 名 稱: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 所:東風東路836號東峻廣場3座34-35樓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電 話:020-87693617 傳 真:020-87691530 聯 系 人:何勇峰 (二)注冊登記機構 名 稱: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廣州市沿江中路298號江灣商業大廈22樓 法定代表人:吳張 電 話:020-83282872 傳 真:020-83282856 聯 系 人:吳洪濤 (三)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 稱: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 住 所: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西門內 法定代表人:江亞芳 電 話:020-84035397 傳 真:020-84113152 經 辦 律師:江亞芳 (四)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名 稱:廣東羊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住 所:廣州市東風中路410號健力寶大廈25摟 法定代表人:陳雄溢 電 話:020-83486113 傳 真:020-83486116 經辦注冊會計師:黃偉成、黃毅杰 四、基金的名稱 本基金名稱:金鷹成份股優選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本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通過資產配置和對投資組合的動態調整,在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中長期增值和獲取適當、穩定的現金收益。 七、基金的投資方向 本基金的投資方向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資策略 (一)決策依據 本基金的投資決策依據包括: 1、宏觀經濟形勢及前景、有關政策趨向; 2、行業發展現狀及前景; 3、上市公司基本面及發展前景; 4、證券市場走勢及預期; 5、股票、債券等類別資產的預期收益率及風險水平。 (二)決策程序 1、本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門基于對宏觀經濟、政策及證券市場的現狀和發展趨勢的深入分析研究,和對各類別資產收益率和風險水平的合理預期,向投資決策委員會提交投資建議,投資建議包括總體資產配置建議、類別資產配置建議、個股/ 券種投資建議等; 2、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本基金的投資目標,結合對本基金投資相關因素的全局考慮,確定本基金的投資策略,制定總體資產配置計劃; 3、本基金投資管理部門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制定的基金的總體資產配置計劃,考慮研究部門的相關建議,擬定投資計劃,報投資決策委員會批準; 4、本基金經理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批準的投資計劃,考慮研究部門的相關建議,制定具體投資方案。 (三)組合原則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必須符合以下比例規定: 1、本基金投資于股票、債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資產總值的80%; 2、本基金投資于國家債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4、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總和,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 5、運用本基金資產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所申報的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金所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該次的股票發售總量; 6、本基金的股票投資占基金投資組合的比例不超過80%,其中投資于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投資總額的70%; 7、本基金的債券投資占基金投資組合的比例不低于20%; 8、本基金應當保持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百分之五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9、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本基金契約所規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對上述比例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本基金已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個月內達到符合上述規定的比例限制。 (四)本基金股票投資原則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主要從上證180指數成份股和深證100指數成份股中選擇兩大類股票,一類是公司價值被市場低估的股票,另一類是收益穩定、分紅派息率高的股票。兩大類股票在股票投資的分配比例范圍為50%±20%,根據兩大類股票前期、當期和預計的風險調整后的收益率水平(夏普比率)確定其在股票投資中的具體比例。成份股以外的股票投資主要是參與有較高投資價值的新股申購、股票增發申購和有可能入選成份股的股票及根據市場情況的短期股票投資。 (五)本基金債券投資原則 本基金債券投資以國債為主,采取穩健的混合管理的投資策略,大部份(80%以上)的債券投資采取穩健投資策略,以確保投資收益的穩定性,小部分的債券投資采取積極的投資策略,即根據對到期收益率、市場利率等因素的預期,選擇具有升值潛力的債券品種進行投資。此外,本基金還可進行國債回購和逆回購,以提高基金資產的利用效率。 九、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75%的成份股加權指數的收益率加上25%的中信國債指數的收益率。 成份股加權指數為上證180指數和深證100指數按其各自成份股流通市值加權平均值。 十、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風險水平中等偏下、收益水平適中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的收益目標設為α值大于零,風險目標為β值的目標區間為[0.75,1.1]。 十一、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未經審計)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的規定,于2005年12月30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 (二)報告期末基金股票投資組合 1、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細 (三)報告期末按券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四)報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明細 注:(1)未有處于轉股期內的可轉債; (2)本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債券2只。 (五)權證投資情況 注:本基金本報告期內投資的權證寶鋼JTB1(580000)源于寶鋼股份(600019)股權分置改革對價支付,非本基金主動投資。 (六)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報告項目的計價方法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證券采用公告內容截止日的市場收市價計算,已發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價計算; 2、基金持有每只股票的價值(按市值計算)均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3、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均沒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也均沒有受到監管部門公開譴責、處罰; 4、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均屬于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之內; 5、本組合報告中的其他資產957,161.50元由交易保證金124,751.44元、應收證券交易清算款114,398.56元、應收利息668,011.50元、應收申購款50,000.00元構成。 十二、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03年6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投資業績及與同期基準的比較如下表所示: 金鷹成份股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凈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比較表 金鷹成份股優選證券投資基金累計凈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歷史走勢對比圖 注:本基金合同規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個月內,投資于股票、債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資產總值的80%,投資于國家債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20%。2003年9月16日以來,本基金投資符合上述投資比例限制要求。 十三、費用概覽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1、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基金信息披露費用; (4)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5)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 (6)證券交易費;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2、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報酬 基金管理人的報酬按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報酬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為: H=E×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支付的基金管理人報酬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人報酬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人報酬劃付指令,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按基金資產凈值的2.5‰的年費率計提。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2.5‰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為: H=E×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支付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若遇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上述“1、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7項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核算,發生的費用如果影響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第五位的,即發生的其他費用大于基金凈值十萬分之一,應采用待攤或預提的方法,待攤或預提計入基金損益。發生的其他費用如果不影響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第五位的,即發生的其他費用小于基金凈值十萬分之一,應于發生時直接計入基金損益。 3、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4、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的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協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申購費用 本基金申購費用采取按照申購規模和持有期限遞減的后端收費模式,即投資者在申購時不支付手續費,而在贖回時收取,并隨著持有期間的長短而變動。基金份額持有年限越長,規模越大,后端收申購費率越低,直至為零。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申購人承擔,用于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資產。 2、贖回費用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擔,贖回費按照贖回金額的0.5%收取,其中歸入基金資產部分的比例為贖回費總額的25%,其余部分作為注冊登記費和其他手續費支出。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本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管理活動,對2005年7月27日披露的《金鷹成份股優選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更新)》(2005年第1號)進行了再次更新,主要更新的內容如下: (一)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員情況: 1、根據公司首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報經中國證監會審核批準(證監基金字【2005】148號),聘請詹松茂先生任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上述變更于2005年9月7日公告; 2、截止2005年9月12日,公司首屆董事會任期屆滿,9月29日,公司股東會2005年第二次會議選舉產生了第二屆董事會。根據選舉結果,吳張先生、何小鋒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擔任公司董事和獨立董事,增補譚思馬先生、郭平先生分別任公司董事和獨立董事,上述變動已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通過,譚思馬先生當選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有關任職程序正在辦理中。 4、補充了公司監事會成員的有關情況。截止2005年9月12日,公司首屆監事會任期屆滿,9月29日,公司股東會2005年第二次會議選舉產生了第二屆監事會。根據選舉結果,曾巧女士、管勇先生、姚萬義先生當選公司監事; 5、馮科先生因個人原因于2005年11月11日向公司提出辭去總經理助理職務的請求,已獲公司批準; 6、公司原督察長路志剛先生因個人原因于2005年10月10日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辭職請求,經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其辭職請求,免去其所擔任的督察長職務。 經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擬聘請朱劍彪先生擔任督察長職務,有關任職程序正在辦理中。 7、根據公司首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免去謝國滿先生本基金基金經理職務,聘請歐慶鈴先生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上述調整事項已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于2005年10月20日公告。 8、補充了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情況。 (二)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有關基金托管人的資料信息。 (三)在“五、相關服務機構”部分,對機構與人員的信息按照最新變動情況進行了更新: 1、更新了基金份額發售機構的基本信息和聯絡方式; 2、根據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5]207號文批準,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承受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代銷業務,原代銷機構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大鵬證券)》(證監罰字[2005]1號)關于取消大鵬證券證券業務許可,并責令關閉的決定,刪去了原代銷機構大鵬證券的有關信息; 4、根據公司決定,解聘廣東智洋律師事務所,改聘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負責基金法律顧問工作; 5、經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報經股東會批準,解聘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改聘廣東羊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負責基金審計工作。上述變更事項已經基金托管人同意,于2005年12月6日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四)在“八、基金的投資”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資組合報告的內容。 (五)在“九、基金的業績” 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投資業績。 (六)在“二十一、其他應披露事項”部分更新了本基金在本報告期內公開披露的信息內容。 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