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施羅德貨幣市場基金開放申購贖回業務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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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3日 17:59 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公司 | |||||||||
《交銀施羅德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1月20日正式生效。根據《基金合同》和《交銀施羅德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從2006年1月23日起開始辦理申購業務,從2006年2月8日起開始辦理贖回業務(基金代碼:前端519588,后端519589)。 1月24日至2月5日暫停申購,具體安排請詳細閱讀刊登在今天(1月21日)《中國證券
重要提示: 1、交銀施羅德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注冊登記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農業銀行。 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05年12月24日《中國證券報》上的《交銀施羅德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或相關代銷機構查閱《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3、為確保投資者能夠及時準確地收到對賬單,請投資者注意核對開戶信息是否準確、完整。如需補充或更改,請及時到原開戶網點更正相關資料。 4、有關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具體規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一、投資者范圍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二、銷售渠道與銷售地點 1、直銷機構: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交銀金融大廈 郵政編碼:200120 傳真:021-61055054 電話:021-61055023 聯系人:彭婭 客戶服務熱線:021-61055000 公司網站:www.jysld.com 2、代銷機構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銀行”)、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代銷機構或網點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等有關信息,請詳見《交銀施羅德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及其他有關增加代銷機構的公告。 4、基金管理人將適時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并及時公告。 5、未開設銷售網點地區的投資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關信息的投資者,可以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www.jysld.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或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21-61055000進行查詢。 三、申購、贖回業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辦理申購、贖回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體業務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時間(本公司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由于各基金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可能有所不同,投資者應參照各基金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 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具體業務辦理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并公告。 四、申購和贖回的金額限制 1、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申購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申購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 2、單筆贖回的最低份額為500份,投資者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投資者持有的本基金份額最低為500份,若某筆贖回將導致投資者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余額不足500份時,基金管理人有權將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剩余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申購的金額和贖回的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依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貨幣市場基金信息披露特別規定》的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和公司網站上刊登公告。 五、申購、贖回費 1、本基金不收取申購費用。 2、本基金不收取贖回費用。 六、基金收益公告 自2006年1月23日始,本公司將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各銷售機構的指定網點營業場所、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本公司網站等媒介及時公布每萬份基金凈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敬請投資者留意。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投資者購買本基金并不等于將資金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存款類金融機構,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