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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發聚豐股票型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業務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31日 09:33 證券時報

  廣發聚豐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12月23日正式生效。根據《廣發聚豐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廣發聚豐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定于2006年1月4日開始辦理日常申購業務,本基金的基金代碼為270005。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冊與過戶登記人為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工商銀行”)。

  2、投資人應及時致電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020-83936999、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gffunds.com.cn或通過本基金銷售網點查詢其認購、申購申請的確認情況。請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確認開戶時填寫的地址是否準確、完整,地址須包括省、市、區、具體地址及

郵政編碼等,若需補充或更改,請及時致電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020-83936999、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或到原開戶網點變更相關資料。

  3、投資人可撥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或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了解基金認購、申購等事宜。投資人亦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下載基金業務單據。

  4、本公告僅對廣發聚豐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日常申購業務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刊登在2005年11月18日《證券時報》上的《廣發聚豐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投資人亦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或相關代銷機構查閱《廣發聚豐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廣發聚豐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人投資于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

  一、投資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允許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二、日常申購業務辦理時間

  投資人辦理本基金申購的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開放日對投資人的業務辦理時間是9:30-15:00,具體以銷售網點的公告和安排為準。

  三、日常申購限制

  1、通過代銷機構或本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目前僅對個人投資者開通)每個基金賬戶每次最低申購金額(含申購費)為1,000元人民幣(中國工商銀行銷售網點申購的最低額為人民幣5,000元);投資人追加申購時最低申購金額及投資金額級差詳見各代銷機構網點公告。

  2、直銷中心每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50,00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已在直銷中心有認購記錄的投資人不受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

  3、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申購的金額限制,本基金管理人在調整生效前2日至少在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體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四、日常申購費用

  1、申購費率

  (1) 投資人可選擇在申購本基金或贖回本基金時交納申購費用。投資人選擇在申購時交納的稱為前端申購費用,投資人選擇在贖回時交納的稱為后端申購費用。

  (2) 投資人選擇交納前端申購費用時,按申購金額采用比例費率。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費率如下:

  (3) 投資人選擇交納后端申購費用時,申購費率按持有時間遞減.具體費率如下:

  2、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調整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最新的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在《招募說明書(更新)》中列示。費率如發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最遲于新的費率開始實施2日前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五、本基金銷售機構

  投資人可通過以下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申購等業務:

  (一)直銷機構

  本基金管理人通過在廣州、北京、上海設立的分公司為投資人辦理開放式基金開戶、申購等業務:

  1、廣州分公司

  地址:廣州市體育西路57號廣東紅盾大廈14樓

  客戶服務電話:020-83936999

  直銷專線電話:020-85586601

  傳真:020-85586639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街2號月壇大廈18層

  電話:010-68083726

  傳真:010-68083351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北塔17層

  電話:021-68825985

  傳真:021-68690214

  4、本基金管理人網址: www.gffunds.com.cn

  (二)代銷機構

  中國工商銀行、廣發證券、廣發華福證券、興業證券、申銀萬國證券、東海證券、國泰君安證券、金元證券、長城證券、銀河證券、東北證券、東方證券、東吳證券 、光大證券、國信證券、海通證券、華夏證券、聯合證券、平安證券、招商證券、中銀國際證券、申銀萬國、金元證券、中原證券、山西證券。

  (三)代銷機構或網點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等有關信息,請詳見《廣發聚豐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及其他有關增加代銷機構的公告。

  (四)本基金管理人將適時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并及時公告。

  六、基金份額凈值公告 

  在本基金開放申購前,本基金管理人已從2005年12月23日起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等媒介公布每周周五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從2006年1月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將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各銷售網點營業場所、客戶服務電話和本基金管理人及代銷機構網站等媒介公布上一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敬請投資人留意。

  特此公告。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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